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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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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拒绝了”再”代笔。 -- 科学教徒 - (56 Byte) 2012-3-05 周一, 下午1:27 (91 reads) |
凌华
加入时间: 2004/07/10 文章: 375
经验值: 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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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上来讲,可以向当时在场的摄影人员取证,可以根据录像的时间,调查出电话的时间,通过电信局查出对话者的身份,然后直接向通话者求证。从逻辑上来说,这样完全可行,是不是呢?
当然,这是民事问题。“谁主张,谁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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