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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关于方叉子这次构陷的最长的一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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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关于方叉子这次构陷的最长的一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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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关于方叉子这次构陷的最长的一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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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友
- (94 Byte) 2012-2-26 周日, 上午10:38
(388 reads)
小小衲
[
个人文集
]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7/08/18
文章: 6016
经验值: 188261
标题:
不错! 关于方的构陷,有一点,我觉得很重要,但不知为什么大家都没说,只有易中天稍微提了一下。阿越曾经
(310 reads)
时间:
2012-2-26 周日, 下午12:08
作者:
小小衲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阿越在这里搞法制教条主义,大意是,既然韩寒告上法庭,那么法律自会辨明是非,如果宋朝是法制社会,莫须有就可以被戳穿,岳飞也不至于冤死。在这个基础上,阿越认为,质疑是应该的,不存在"构陷"与"冤枉"的问题,言下之意就是,质疑是可以没有底线的,哪怕是莫须有也没关系,因为法律会给你做主。
这真是笑话。
就算法官律师能明察秋毫,在这种民事案件,尤其是"事关名节"的事情上,质疑也应该有个底线。因为造谣诬陷者的目的是毁人名誉,并不关心官司的输赢。我对阿越说,方舟子早已声称,即使输了官司也不认错。他的目的就是把水搅混,混淆视听。而在中国这个法治精神缺乏的社会,很多人是不关心法律是如何判决的。即使法官判韩寒胜诉,还是会有大量的人认为法官错判,韩寒就是有代笔,还会举出美国辛普森等例子给自己打气。这位破桥先生说的20%,就是这种人。如此,毁韩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输了官司算什么,拼着10万块钱不要,把你搞得身败名裂。
这和岳飞的例子不同。在这个案子里,秦舟子的目的不是为了败坏岳飞的名誉,而是要杀岳飞。所以,如果法律健全,走司法渠道确实可以遏制秦而救岳,也可以戳穿莫须有。但是在代笔事件里,法律遏制不了方,也帮不了韩太大的忙,所以不允许有莫须有的质疑。
总之,我就是想说,在这种事情上,质疑是应该有底线的,因为法律的作用有限。
作者:
小小衲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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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认为质疑可以不折手段,就质疑谁的爹不是亲爹,娘不是亲娘,奶奶不是亲奶奶,儿子也不是他亲儿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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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友
- (58 Byte) 2012-2-26 周日, 下午1:29
(98 reads)
如过阿越的主张实现,那有钱人想玩谁就可以玩死谁---反正官司打输了也不怕,赔点钱,搞坏你的声誉。
--
小小衲
- (0 Byte) 2012-2-26 周日, 下午12:37
(6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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