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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辩证”,“辨症”是通的,“辨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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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辩证”,“辨症”是通的,“辨证”不通。   
所跟贴 古文 “证” 通 “症”,作“症候”解。“辨证”并无不通。 -- 鱼丈人 - (87 Byte) 2010-8-05 周四, 下午10:06 (293 reads)
dawang






加入时间: 2004/11/18
文章: 1406

经验值: 40719


文章标题: 注解也是错误的 (295 reads)      时间: 2010-8-05 周四, 下午10:50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引用:
“辨证”词条,释义如下:“[动]辨别症候:~求因/~论治。也作辨症。”


根据词典,[辨证]二字是动词。则[辨别症候]注解也是错误的。因为,[症候]不是动词,乃是名词。用名词注解动词,显然错误。

如果[辨证]这个双重动词,已经有了对象(接受动作的受词),如[六经辨证],则其中的[证]字,更不是名词[症候,症状]。证,乃是个动词。其受词,是六经。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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