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转帖] 方舟子:杀人魔王耶和华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转帖] 方舟子:杀人魔王耶和华   
所跟贴 [转帖] 方舟子:杀人魔王耶和华 -- 若迷 - (2745 Byte) 2010-7-03 周六, 上午8:58 (521 reads)
披着羊皮的和尚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关于方舟子与芦笛的背景知识。 (332 reads)      时间: 2010-7-03 周六, 下午7:0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方舟子按:芦笛原来用的笔名叫“何碧”,
就是那篇《关于爱国的天问》的作者,被我批驳后,名誉扫地,隧改用现名。此
人是不折不扣的妄人,对什么都是一知半解,又什么都敢开牙,比马悲鸣还妄。】

作者: 看好戏 芦笛政治陷害我为民运网特的证据(见最后一段。这样的证据还有很多) 2004-12-18 12:38:00 [点击:77]
芦笛讨伐方舟子檄文之一
--关于《新语丝》侵犯本人版权问题的声明

芦笛

最近方舟子在《读书论坛》就盗用我的文章一事大骂出口,对本人作了与他本人因
“自恋成狂”而自封的“公众人物”身份极不相称的恶劣人身攻击。为此,本人声
明于下:

一、《新语丝》未经本人同意,多次擅自盗载我的文章如《门外闲说金庸小说》、
《就宗教问题请教远志明先生》和《田伯光》,行为恶劣,已经构成侵犯私人版
权的犯罪行为。

更为严重的是,当我在《说东道西》论坛上提出抗议后,方舟子毫无惭愧悔过之
心,反而恼羞成怒,大骂出口,对本人进行了不堪入目的人身攻击和谩骂。甚至
诡称《田伯光》署名“南郭竽”,我必须证明那是我的作品,他才会将那篇盗载
的文章撤下来。

《田伯光》为我所作,天下皆知。那本是《仪琳》的第一章,我在将《仪琳》收
入奇奇书屋《芦笛文集》时因疏忽忘了收入该文。但《仪琳》在《当时的月亮》
上首次刊出时,前五节全部署名为“南郭竽”。在《答跛大师》和别的答网友帖
中,我两次明确表示那是我的作品,曾对网友魏碑先生说:“那个南郭滥竽就是
我”。此事昭彰如日月,帖子就在《当时的月亮》上,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证明”。
方舟子此说,完全是无理取闹。

就算方舟子不知道南郭竽是芦笛,难道那就是他盗窃人家的文章的理由?方舟子把
责任赖到转贴的网友身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更是笑话。他大概忘了当初有人剽窃
他的文章,被《多维网》误发。方曾以提起诉讼来威胁《多维》。如今他自己作贼
被抓,却如此气焰嚣张,以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辱骂失主受害人,不知是何理由?
难道他就不怕受害人效法他的榜样,采取法律行动捍卫自己的神圣权益?

为此,我要求方舟子立刻从《新语丝》上撤去所有盗载的文章,并向失主公开道歉,
保证以后再不干这种下流卑鄙的盗窃勾当。我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须看方是否
有真诚的悔改表现而定。

二、我和方舟子本人并无什么个人恩怨。虽然看不惯此人的恶劣网德和辱骂网友的
恶霸作风,但并无上门去和他吵闹的壮志雄心。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历来主张各
人练各人的摊,在各自的论坛上谈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不幸的是,某些网上败类唯
恐网上不乱,甚至把街头地痞约伴打群架的习惯带到网上来。例如黄叶先生当初曾
到《说东道西》来邀易大旗去《新语丝》和方舟子辩论中医问题;后来又去《新语
丝》请“内行出手”,粉碎林思云的“顽抗”。当我对这种不正当作法提出批评后,
黄叶先生竟不惜使出激将法,多次指责我是不敢上门和方辩论的懦夫。他的借刀杀
人之计终于奏效,在他煞费苦心的挑拨煽动下,眼下“方芦之争”确有一触即发之
势。

在此,我必须指出,本人已经倦于江湖打斗,更不愿上黄叶和看好戏的当,去和方
肉搏甚至对簿公堂。如果方舟子能够做到上面第一条,我就不会再和方有什么争吵。
如果方中了那些挑拨离间者的计,硬要把战火烧到我身上来,则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这里的话说得明明白白,请方舟子权衡轻重,好自为之。倘再逞血气之勇,出口不
逊,用“弱智”、“妄人”、“自恋成狂”的恶言毒语侮辱本人,则我一定要上天
入地,将方侵犯我的版权的犯罪行为追究到底。

三、我认为,看好戏是网上败类,很可能是民运的网特。只要谁批评所谓民运人士,
他就不择手段地要把那人搞到闭上嘴为止。此人曾在网上开了什么“玩弄马悲鸣俱
乐部”,后来又给我写信,造谣说马付钱让他在网上骂马,以此提高知名度,问我
要不要也这样做。我曾为此建议《银河》封了此人的IP。在此再次重复这一建议,
并建议《新语丝》也这样做,否则无论是《说东道西》还是《新语丝》都要被他弄
垮。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76896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