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請教當代洪秀全、撒旦密使陳大夫,爲什麽英文裡的God與Dog是回文結構?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請教當代洪秀全、撒旦密使陳大夫,爲什麽英文裡的God與Dog是回文結構?   
所跟贴 請教當代洪秀全、撒旦密使陳大夫,爲什麽英文裡的God與Dog是回文結構? -- 芦笛 - (1186 Byte) 2010-6-22 周二, 下午9:01 (671 reads)
dawang






加入时间: 2004/11/18
文章: 1406

经验值: 40719


文章标题: 法律權利與自然權利(又譯“天然權利”),应该改成[赋予权利,天生权利] (144 reads)      时间: 2010-6-23 周三, 上午9:29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律權利與自然權利(又譯“天然權利”),这两个名词的英文,相信是legal rights, natural rights。翻译成法律權利與自然權利(或天然權利),乃照字面而翻译。我认为,应该根据英文定义来翻译,而成[赋予权利,天生权利]。一个是后天经由法律赋予的,一个是与生俱来的。这样的中文,二者才有对衬。而法律和自然二者间,却未表示出对衬之意。尤其natural这个字,字面也有天生的意义。常有人,不经学习开车,就自然会开。这个不经学习就会开车的人,我听洋人就称他为natural driver。再参考talent和instinct,可见此二字都用natural这字注解。故,不必一定要翻译natural成[自然,天然]。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dawang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2.69832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