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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隔離令問題徵求網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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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隔離令問題徵求網友意見   
所跟贴 就隔離令問題徵求網友意見 -- 芦笛 - (137 Byte) 2010-4-25 周日, 上午6:24 (847 reads)
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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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8/05/16
文章: 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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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不好意思,让版主为难了 (477 reads)      时间: 2010-4-25 周日, 上午9:01

作者:若迷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们到主人这里做客,脾气好的自然好招待,可脾气不大好的就难伺候了,欣赏完了好文章、参与了兴高采烈的说笑,还要不时互相争论,再发展到争吵,有时干脆弄得脸红脖子粗跳将起来指着对方鼻子骂。都什么人哪?(含偶)

版主征求意见这事儿明显是由唐好色网友与我之间的争论争吵引发出来的,不容我回避。我的看法是:

1)版主完全有权力做出独立判断并下隔离令,不需要事先征得任何一方同意,但容许申辩。建议最好给出一个隔离时间,如几个月等。

2)如果双方事先协商,都同意隔离,然后提出申请,则自然没有问题,版主一声令下,大家都闭嘴。

3)争论只要是紧扣对方的观点或者话题,对方就没有理由申请隔离,否则只能被理解为想要逃避反驳或追问。

4)首先离题者没有资格申请隔离。例如,在楼下若迷就唐好色首先提出的他的英文和师爷的专业可以类比,那么若迷对此完全是理性质疑,说我从来没有看到两者可以相提并论的。这时,唐好色的最好的解除对方质疑的方法自然是要给出例子以证明是自己首先说的那么回事。可他却离题说“你怎麼這麼好戰啊. ”。因此,他不具有申请隔离的资格。

5)首先使用了和争论无关的词汇者没有资格申请隔离。例如唐好色网友在和若迷的就三峡大坝的争论中唐好色把爱因斯坦拿出来跟李鹏类比,之后的争论中首先使用了“不可教也”回应对方;在师爷的主贴下又一次在争论中首先使用了和争论无关的“四支发达”(应为四肢),所以他不具有申请隔离的资格。

总之,我认为提出隔离申请者必须提出对方首先有什么不合乎情理的地方。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对方不同意隔离,只要版主下令,对方也没什么好反对的,只得听命。


另外,想评一下唐好色申请与我隔离的理由。

唐好色说“君子交絕, 不出惡聲. ”。但是我在上面已经指出,在此之前是你首先出恶声的。再说,就在这里,你还要把对方没有离题,也没有恶声的反驳或追问打成“糾纏”。这也是君子所为么?

更有,在以前就发生过正当好几个网友兴致勃勃地就一首英文调侃诗纷纷发表议论的时候,是你突然和大伙唱反调并出恶声的。不信就再看看这个链接下面诸位和你的发言吧,这难道也是君子所为?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2784617

“對對方起碼的尊重”。我不知道我在上面所举的例子中哪一个不是事实,而如果它们都是事实的话,是不是你首先用恶声冒犯了他人?我愿意相信你在某些情况下还是能够以“君子”自命并勉力表现出尊重对方的,但是就这几个例子来讲,我也不知道你是否仍然表现出了“對對方起碼的尊重”?

另外,他这个要求很滑稽。不跟帖,但可以上主贴再争论。那你自己不跟帖不就完了?而如果对方不跟帖的话,也只能在近距离内显示似乎让了一步,但他仍然可以上主贴反驳你,而如果上主贴的话,那么看的人不是也许更多么?如果那样被对方驳倒的话,岂不是更,更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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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交絕, 不出惡聲. (30 reads) 时间: 2010-4-24 周六, 下午12:44

作者:唐好色 在 芦笛自治区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蘆特首尊鑑,

現實世界, 對事實是啥, 可能人云亦云, 所以要舉證. 但網路世界, 大家都白紙黑字, 誰說了啥, 沒有爭議, 所以也就談不上舉證.

隔離不是不讓人發言, 而只是互不跟文而已. 如果一方實在忍不住, 可以自己開文論述. 要求隔離, 基本上應該是網友的權力. 如果哪個網友不願意和我交流, 要求和我定君子協定, 自動隔離, 我會毫不猶豫地接受. 這是對對方起碼的尊重.

常言道, 君子交絕, 不出惡聲. 要求隔離, 其目的就是不想再糾纏. 要求他舉證, 然後雙方辯駁, 這不正好中了反對隔離的一方意, 造成更多的無謂糾纏?

作者:若迷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若迷于2010-4-25 周日, 下午12:32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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