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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对田纳西最高法院判决贺梅监护权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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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田纳西最高法院判决贺梅监护权的质疑   
所跟贴 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实在有问题 -- 北京碁迷 - (750 Byte) 2010-3-03 周三, 上午2:11 (224 reads)
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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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8/05/16
文章: 3610

经验值: 164705


文章标题: 你居然将引用内容重新编排得面目全非,这抵赖方式比小衲的还差劲。 (220 reads)      时间: 2010-3-03 周三, 上午6:01

作者:若迷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上贴中的原文是:-------------

北京碁迷:【现在罗秦的情况就是这样,即便无法证明贝克夫妇是有过错方(就是若迷说的有意误导),哪怕有过错方是罗秦(这个案子罗秦肯定不是有过错方,因为有证人证明她当时反复确认领养协议是暂时的),协议无效还是无效,领养协议无效,贝克就自动失去抚养权。】

若迷:请你参阅最高法院的判决,那上面丝毫都没有让人看出它要表述出是贺绍强和罗秦的错的意思,它上面说的是贺绍强和罗秦“被误导了”,

“The evidence establishes that the parents were misled as to the consequences of a change in custody and uninformed about the guardianship provision and, therefore, did not enter into the agreement with knowledge of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transfer of custody and guardianship. ”

而一旦判定贺绍强、罗秦“被误导”,那么被误导者还有什么错?


北京碁迷:【我的原话是"哪怕有过错方是罗秦", 知道你中文不太好, 但"哪怕"这个词是啥意思学校里总学过吧?】

那前面的话里,括号里面的白纸黑(红?)字总赖不掉吧?这个案子罗秦肯定不是有过错


--------------现在让你引用后居然重新编排成面目全非:------


北京碁迷:【现在罗秦的情况就是这样,即便无法证明贝克夫妇是有过错方(就是若迷说的有意误导),哪怕有过错方是罗秦(这个案子罗秦肯定不是有过错方,因为有证人证明她当时反复确认领养协议是暂时的),协议无效还是无效,领养协议无效,贝克就自动失去抚养权。】

若谜:那前面的话里,括号里面的白纸黑(红?)字总赖不掉吧?“这个案子罗秦肯定不是有过错”


------------------------------------------------------------------


你重新编排的那两段中间的部分跑哪里去了?啊?我原帖中那部分有两组对话,结果让你这么一编排,变成了我在第二组的对话中的话去对应你的第一组中的话。

如此抵赖,胆量也太大了吧?脸皮也太厚了吧?

这已经是你在抵赖被揭穿之后,又用新的一招抵赖了。你这么用新的抵赖去掩盖旧的抵赖,照怎么个做法,以至抵赖无穷,那这种辩论还个鸟意思啊?这么下去,那还不变成无赖吵架了?


【这个意思很简单,哪怕是普通的商业合同,有人故意抵赖都可以顾律师摆平打赢官司,更不用论罗秦争的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了 -- 看明白了么?别说罗秦不是,就算她是抵赖,你也拿人家没办法,因为你的证据不如人家充分,逻辑不如人家有利 -- 你拼命在罗秦到底是不是抵赖上做文章,有意忽略别人的假设,这些努力同原案判决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就是要告诉你这个道理。】

瞧瞧,干脆公然为无赖逻辑辩护,声称“就算她是抵赖,你也拿人家没办法”

你说反了,不是什么我拼命在罗秦到底是不是抵赖上做文章,而是你首先这么说的:“如果真被误导, 那这类官司却实不少. 比如外国人签合同, 后来发现吃亏, 就雇"翻案"律师以当时语言不通一类的理由赖掉合同, 这种事在纽约这边多了. ”

而我前面的回应是:这里在讨论贺绍强罗秦,可你把签了合同后来发现吃亏又反悔抵赖的人拿出来干嘛?跟贺绍强罗秦比?还是以此为贺绍强罗秦打掩护?您是不是这个意思:不是那么多人都抵赖吗?贺绍强罗秦抵赖又有什么不可以?请问:您是这意思吗?

作者:若迷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若迷于2012-6-27 周三, 下午5:44修改,总共修改了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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