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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田纳西最高法院判决贺梅监护权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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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田纳西最高法院判决贺梅监护权的质疑
所跟贴
对田纳西最高法院判决贺梅监护权的质疑
--
若迷
- (7421 Byte) 2010-3-01 周一, 上午11:51
(828 reads)
xilihutu
[
个人文集
]
论坛管理员
性别:
加入时间: 2007/03/29
文章: 9279
来自: 美国
经验值: 298871
标题:
條理清楚,有無奈的分類方式
(207 reads)
时间:
2010-3-01 周一, 下午1:24
作者:
xilihutu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讀曹長青文后,我有一點疑問:
引用:
就算他们真的养不起,要把贺梅送人,如果真爱孩子,起码也应该哺育孩子渡过最初、最脆弱阶段,起码等孩子满月以後。而贺梅出生的第26天就已经到了贝克夫妇家,这之前经历了一个她的父母找教会,教会再找收养机构,收养机构再找到贝克夫妇的过程。这说明小贺梅一生下来她的父母马上就急於把她送走。
......
但看了孟菲斯《司法商报》的报道才知道,90天之内,贺家不仅可以取回孩子,而且到了90天(教会机构最高权限只能管90天),贝克夫妇通过原安排此事的教会机构把贺梅(英文名Anna)交还了贺绍强夫妇(After 90 days, Mid-South returned Anna to her parents)!但是这时贺家夫妇还是不想抚养贺梅。所以10天之後,跟贝克夫妇签署了一个无限期转让孩子监护权的正式法律文件。
干嘛小賀梅剛生下來就要被送走?
另外,那罗秦一直就在賀身邊?又是什么時候壞上的小賀梅?
但愿我的問題不會打岔若迷的框架結構。
作者:
xilihutu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_________________
是你对还是我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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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right,我也跟岔走,转个有一腚道理的八卦旧贴:
--
若迷
- (98 Byte) 2010-3-02 周二, 上午2:34
(18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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