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碁迷
加入时间: 2009/08/29 文章: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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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碁迷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庭关心的是监护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 无效就是无效, 不能因为贝克对贺梅好, 无效就变有效了 -- 否则法律就成废纸了, 法庭也可以解散了.
如果觉得贝克比贺少强好, 贺妈妈可以和贺少强离婚, 打官司把贺梅抢过来, 然后再把监护权自愿的转让给贝克.
或者, 承认贺对贺梅的监护权, 但以不能虐待儿童为名剥夺贺少强的监护权, 然后再寻找合适的监护人. 但这和贺同贝克的监护权之争是两个不同的官司了. 这就是法庭明知道贺梅跟贺少强不如根贝克, 而且一旦判给贺少强, 贺少强肯定带贺梅回中国(由此就算贺少强再怎么虐待贺梅母女, 美国法庭也爱莫能住了), 但法庭还是依据法律把贺梅判给了贺少强. 因此才有那么多美国人抱怨.
在美国象贺少强这种以法律为武器的恶棍比比皆是, 但也正因为美国真正依法治国是个法律国家, 才会有这么多恶棍. 你有什么办法. 因为如果你以惩罚贺少强这种恶棍而枉法的话, 受害的人将不止是一个贺梅, 而是所有应当受法律保护的人.
作者:北京碁迷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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