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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上来,向大家请教:即使不是碰瓷,是不是也可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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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上来,向大家请教:即使不是碰瓷,是不是也可构成犯罪?
所跟贴
[问题]提上来,向大家请教:即使不是碰瓷,是不是也可构成犯罪?
--
学徒
- (269 Byte) 2009-12-03 周四, 上午11:33
(309 reads)
上杉
[
个人文集
]
性别:
加入时间: 2009/09/18
文章: 61
经验值: 2256
标题:
个人认为欠考虑
(106 reads)
时间:
2009-12-03 周四, 下午9:04
作者:
上杉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以下,均假定咱们是在大陆法系框架内,讨论此问题)
首先,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有相应的法律来调整这样的行为,不是用刑法来调整。具体而言,就是针对原来所谓的“诬告”(原告提起的绝大部分情况下是民事诉讼,也有可能是刑事自诉,但是提起刑事自诉的可能性非常小,可以忽略。)被告可以提起相应的反诉,包括另行提起有关“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诉讼。既然提起了诉讼,那么双方就是打证据以及打逻辑了。输赢双方都是有准备的。
“对社会造成了极大伤害,因为真正需要救助的人会因此得不到原本可能的救助。”
这样的事情遇到多了,确实会出现学徒大哥所说的情况,包括其实现在已经是这样的情况了。但即使是这样,你也只能忍着。按自己内心认为正确的理念去行事。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居然要追究“碰瓷者”的刑事责任,就我个人对于目前刑法的学习理解,确实找不到相应的条款来规治这样的行为。而且,这也不符合所谓“更高的正义”原则。在我理解,这恰恰是人民主动申请限制的表现。(社会普遍的道德沉沦,不应该由个人在具体案例里来承担“刑事责任”)简单点说,就是不符合罪行法定原则,于法无据。他的行为只是各种诬告案件中的一种,他这样的行为都得用刑法来规治,那别的诬告行为怎么办?刑法的适用,有非常严格的标准,因为一旦适用,就是整个国家机器VS个人。你觉得合适吗?
更深一层,“而人们对于弱者、处于危险中的人拒绝施以援手是一种令人难以容忍的极端冷漠,不仅将极大损害社会福利,也将损害维系人类社会的基础。因此,即使是因为“过错”,但这种行为对社会造成危害太大,所以,行为人也应当被提起公诉--就像过失伤人一样。”
道德和法律自有分野,学徒大哥在这里显然是将道德和法律混为一谈,才出现了这样的矛盾。“碰瓷者‘道德观念确实不行,但也不能用把法律上升为道德这样的手段来迫害他(她)。
综上,这样的行为,本来就有法律来调整,只不过不是刑法。(自由来之不易,不能主动去申请限制)
其次,法律和道德不能混为一谈。
作者:
上杉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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