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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自由买卖处方药是一种很邪恶的反人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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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宣传擅自乱吃药的种种危害性,但是不宜禁止买卖。 -- 草根 - (21 Byte) 2009-11-05 周四, 下午3:31 (145 reads) |
钟会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6/05 文章: 2149
经验值: 6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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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会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每个人脑门子中一枪,都会死。但医药完全是两码事情,每个人对不同药物的耐药性不同,所谓的危害性只能针对药物服食的数量和频率上去宣传,可这种宣传形同虚设。一旦出事,根本无法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而且某种原处方药要成为非处方药,其首要条件是必须保证此药在正常服食下,跟其它任何一种非处方药不会产生即时或者致命的相互影响作用,何况连医生自己都不一定搞明白的大量处方药。
所以楼下梦想网友回小衲的帖子里的第一句话是错误的,而这恰恰是如今国内医疗单位最混帐的地方,临床与基础医学渐行渐远,导致如今医生是“人有多大胆,尸有多大产”。美国我不敢说,如今国内一年的医疗事故里,因医生开出的药物而引起的病人死亡人数绝对不低,这还不包括个人私下使用处方药死亡的。而且最冤的就是那些花了钱送了红包,吃到最贵的药物的病人。
而且即使今天不死,或许都已经对病人的身体造成不可扭转的损害,为病人体内安装了一颗随时引爆的定时炸弹。恶果一旦发生,那些医生可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的啊!
国内的医学界够黑的了,生活在美国的同志真应该感激涕零自己的政府一番。
作者:钟会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钟会于2009-11-05 周四, 下午5:08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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