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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在中国签合同   
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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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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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在中国签合同 (986 reads)      时间: 2009-9-26 周六, 上午8:45

作者:河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和自己的合作伙伴之间有张标准合同,凡是遇到不在预定经营范围内的项目,我俩都要商量后在这张合同上就相关的内容签字,这已经成了习惯。昨天,我们又为一件事讨论了一番,基本弄清了各自的立场,准备下周签个合同。

上面的这套程序和我在国内签合同的经验完全不同。话说我们和合作方根据意向协议一起研制的产品的样机经过试验后,证明达到了预定的指标。我们的合作伙伴表示满意,愿意投资生产。是双方签正式合同的时候了。

恰逢老同学聚会,席间谈起各自的近况,老同学们听说我下面有合同要签,便七嘴八舌地为我出主意,以至余下的时间里几乎都在谈论各种关于合同的话题。长话短说,下面是我记下后整理出来的有关签合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括号内是我对各种建议心存的问题。
1、凡是搞技术合作,最好的选择是一次性将技术卖给厂家,拿钱走人。(我们走了,厂家拿到手上的就几乎成了白纸,看样子行不通。)
2、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楚如何保护自己的技术,核心部分一定要牢牢抓在手里。(如何才能“牢牢抓在手里”?有人提出要把进口的部件上面的所用标示和说明统统铲掉。那么是不是还要建个隔离间分开生产?)
3、不要相信厂家将来会和你进行利润分成,你永远弄不明白人家有多少利润。要在合同中写明每生产一台就给你多少钱。(那我又如何知道人家生产了多少台?)
4、归根结底要有自己的团队,以团队出面和对方合作才有可能成功。一个人去跟人家合作,非被宰不可。(可是组织一个团队的精力和花费又该是多大呀!可行吗?)
5、一定要派人进驻关键部门,像财务部门,要不然最终还是要被别人耍的。(这不等于要来改组别人的公司了,可能吗?!)
6、派人一定要派自家人,要不然,派的人很快就被收买过去了,反倒成了人家派到你这边的人了。(我儿子可是对我干的事毫无兴趣。就算有,我也雇不起他呀。)
7、不要相信中国人会跟你谈什么共同利益,只有一方的利益,捞一把就走人。(人家也要有相当的投入,难道就不知道计算自己的最大利益在哪里?)
。。。。。。

这个“注意事项”有15点,总结起来就是“防贼、防骗、防赖”。没有一条建议是关于如何规定双方在具体问题上的责任,例如如何建立质量体系,如何保证工期,如何验证设计等。我记得我当场曾问过众人,各位是否就是如此确信中国人中除了骗子就是贼,一位仁兄当场以他的亲身经历数说他三次受骗的经历,另一位大哥附议说他就没碰到过一家不行骗的公司。我说,你们如果办了公司大概不会到处行骗吧,也许我碰上的这家公司的老总就是跟诸位一样的人。我不是说合同不需要有预防条款,但是总不能一开始就肯定对方一定要骗你吧。如果那样的话,干吗还要去跟骗子合作?众人的回答很简单:中国的商人都是骗子,没有一家公司不骗,你没有选择。你只有在防骗防盗中小心前行,能达到你的目标算你的运气不算你的本事。

不过,就算各位大侠说的对,为什么有理由相信和不讲信用的人订立合同就一定能保护到我的利益?人家可以最后想尽办法贿赂法官,我是外来人口,如何能指望一纸合同救命?一位学弟开口说,早就劝过你老河,除非是你非得吃这口饭,何必趟这汪浑水。老河你的本事不在这上头,还是回去搞你的技术省心。难不成老兄你现在爱上了这儿的纸醉金迷? 如果是那样的话或许多泡几个小姐将来还能讨个心理平衡。

一帮人话题由合同又说到当今的种种“职业病”,笑骂中让我感到不知是无奈还是辛酸还是冷漠还是调侃还是羡慕。话我都听得懂,其中的寓意我不敢说自己都弄得明白。每看见一位老同学开讲了,我眼前浮现的就是二十几年前的他/她,这么长的时间里,每天从他/她的脑细胞里不知道都有些什么在进进出出。不知这帮老友又是如何看我的哩?

话再说回来,后面两天里我没有少想老同学的忠告,想合同上究竟都该写上什么。中国毕竟是个法制国家,据说也有一部《合同法》。想起一位老同学说过他有一位长年法律顾问,我有需要可以随时找他。可是找他干吗?我早已亲耳从一位法官那里聆教过:“我们判决当然不能只按法律,方方面面的利益都要考虑到才行”,一切以和谐为上。不过你别问究竟什么才算是和谐,哪怕你问到胡总那里,他也拿不出一把尺子。中国法庭断案的公平,取决于涉案的双方在一贫如洗上的平等程度,这贫穷的天平稍有倾斜,法庭的公平也就会跟着倾斜。如果再加上权力等等因素的干涉,一件案子在审理的过程中会发烧般地来回发抖,直到涉案双方都把自己最后的一块砝码都用上去了,法官才会在此时将不知道倾斜到哪里的天平归个零,给双方一个“公平”的判决。河某这话可是验证了无数遍的。所以,我此刻万万不会在自己和对方实力如此悬殊时指望未来会得到法律保护。

合同的审定日到了,我来到公司,老总早已开始办公。老总照例地为我沏上茶,给我让座。“合同?”,我问老总。“还是你来写吧,我们搞不清楚你都有些什么要求。你写好了我们看看,大家能接受就可以了。”老总很认真地回答我。我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早已说好的事竟然是完全不同的结果。老总把秘书叫来,交待说,“你今天听河先生的,他叫你写什么你就写什么。”

我按着自己已有的思路口述给秘书,秘书字打得飞快,总在看着我等我下一句话。
“小王,如果有人从你这里借5块钱,写张借条给你,你觉得这人将来会赖帐吗?”我突然问秘书。
“肯定不会。”
“10块钱?”
“不会。”
“100块?”
“大概也不会。”
“1000块?”
。。。
“100000块?”
。。。
随着我将数字加大,小王口气越来越犹豫,最后停在那里,看着我说,“不可能吧,有谁会愿意借给别人那么多钱?”

我起草的合同没有几条关于违约的处置,而是加了不少奖励条款,例如提前完成设计则设计师应该得到什么奖励,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标的奖励,等等。我想,与其担心别人借钱不还,自己又没追债的本事,不如告诉别人按时还钱的好处。

第二天,老总给我一份修改过的合同稿,告诉我是他的公司律师审阅后的稿子。我看了一遍,只有几处小小的更改。我们很快就都满意地达成了最终共识,把合同签了。这是我签过的第一份很少提到不能做什么的合同。

回国前给几个老同学打电话告别。“合同签好了吗?”电话那头问。“签好了。”“我们给你的建议都考虑到了?”“差不多吧。”我含糊着答应道。“好。祝你成功!”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不过各位千万别以为我的经验具有任何普遍意义。中国太大,太不一样,人们为同样的事签的合同肯定也是各不一样的。要记住的恐怕是:事情做成了不是你的本事而是你的运气。

作者:河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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