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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与“隆隆”(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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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素质能不能做到“有限正义”和“有限谅解”,实在很难说。 -- 小小衲 - (1083 Byte) 2009-8-24 周一, 上午11:42 (173 reads) |
dxk10001
加入时间: 2009/07/03 文章: 469
经验值: 1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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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xk10001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王丹说过一句话,这种条件下由我们来谈和解不知从何谈起(原话记不清了),官方的有限退让是和解的前提,实际上我没说清楚,文中说的和解也是有限和解,就是为政改提供一个合适的环境。良治以后必是宪政,那时候再将这些事件的道义责任严格地“清算”,就叫它“分步和解”。
法轮功的事情,停止迫害和抚恤是现在就能做的,其他的可以视情势而定,彻底的清算不合时宜。至于双方对立期间的政治对抗就前事不论,以后大家都罢手。宗教或者类宗教的活动方式可以和地下教会采取类似的方法,宗教自由、政教分离。我觉得在现代社会教徒的救世之心可以作为自己的信仰,不可成为该教的政治抱负。
另外,进入良治的改革以及所谓的“良治”阶段还不是真正的“契约文化”普及的时候,至少在政治领域还不会到这种程度。国民素质以及公民社会是在实践中逐渐进步的,良治阶段是开明的“有限独裁”,可以看做中国社会正常化的恢复阶段。
作者:dxk10001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_________________ 以看为主,不打算吵架
上一次由dxk10001于2009-8-24 周一, 下午12:16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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