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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成瑞等“左翼宪章”的几点意见 --答博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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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李成瑞等“左翼宪章”的几点意见 --答博客问
周同
加入时间: 2004/03/27
文章: 1006
经验值: 12114
标题:
对李成瑞等“左翼宪章”的几点意见 --答博客问
(529 reads)
时间:
2009-8-22 周六, 下午2:17
作者:
周同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对李成瑞等“左翼宪章”的几点意见 --答博客问
王希哲
老王在自己博客上转发了李成瑞等“关于维护宪法权威、捍卫社会主义国有经济、
重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倡议”,称之为“左翼宪章”。有博友问,“那么,老王
你自己对左翼宪章,是什么看法呢?”
老王想了想,写如下几点意见:
1、去年底08宪章刚出世,老王就指出,他欢迎这个右翼的宪章,欢迎这个主张
中国全面私有化的一派社会力量,聚合起来,向中共当局提出自己全面的纲领性
的要求。但他同时也呼唤,反对中国全面私有化,主张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
地位的另一派社会力量,也能聚合起来,向中共当局提出自己全面的纲领性的要
求,拿出自己与右翼宪章对立的“左翼宪章”来。老王相信,中国有右翼的发展
要求,也有左翼的发展要求,都各自反应了一部分中国人民的利益要求,各自都
不能声称,也不必把自己打扮成中国人民全民的要求。中国的民主化,只能在这
种中国左右翼力量的博弈中,自然地和平地发展出来。右翼既然提出了自己的中
国纲领,左翼也应该尽快地拿出自己的中国纲领来。
今年7月,通钢工人斗争爆发,全国震惊;以此为契机,中共老干部李成瑞等数
百人,最近向中共提出了“关于维护宪法权威、捍卫社会主义国有经济、重建公
有制主体地位的倡议”。老王一看,认为,它就是老王去年呼唤的“左翼宪章”。
于是,附上去年《08宪章》,在老王多维博客上转发出来。
老王自己,他既有赞成刘晓波08宪章的部分,也有赞成李成瑞左翼宪章,或曰
“09宪章”的部分。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为中国这两种社会力量的聚
合、博弈、竞争,最后形成合法的成熟的政治党派,推波助澜。
2、遗憾的是,刘晓波虽被捕(老王坚决反对和抗议中共当局无理逮捕刘晓波),
08宪章的诸大将,特别海外领军王军涛、胡平们还在。但他们至今对李成瑞
“左翼宪章”,没有发出一点批驳的声音。08宪章的核心,主张全面私有化,
在这个基础上设立“普世价值”;李成瑞宪章的核心,主张保卫公有制,在这
个基础上回归社会主义价值。
少见的是,两个宪章不约而同都提到了一个中国国家机构“国资委” ---国
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08宪章那里,这个国资委的任务是“保护私有财产”,
不保护公有财产,把中国现有的国有财产和农民集体土地财产都卖掉,分掉,
实现私有化。但在李成瑞宪章那里,这个国资委,恰应是公有财产的保护神,
是人民委托的财产管理者,而不是拥有者,不是有权出卖、私分人民公产的法
人。但它不但僭权出卖全民公产,居然还公开责骂公产的主人通钢工人的“国
有情节”,这就不但是违宪的,而且犯法,应该受到刑事追究的。因为“社会
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一切...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
所有的财产的行为,...都是犯罪”.
这么严重的意见冲突,为什么08宪章派不做声呢?国资委在实行你们的私有化
右翼纲领啊,左翼宪章派要追究国资委,你们不做声,你们岂不就在道义上默
认输下去了吗?也许你们认为无碍中国私有化大势?不见得吧!网上流传说,
“打死了陈国君就是打死了08宪章”,难道你们不感觉还是很有点道理的吗?
陈国君是实践08宪章私有化的冲锋陷阵的勇士,他在第一线的牺牲,08宪章派
应该是很悲痛的,兔死狐也悲的,老王当时就指出,若08宪章派不能为陈国君
之死出面主持公道,08宪章派还有什么道义可言?同样的,今天08宪章派不能
为受到左翼宪章派攻击的国资委说话,那么,他们今后也就不必去宣教那个全
面私有化的08宪章了。
过去,他们那么积极,世界各国游说,敦请各国支持他们的08宪章,因为他们
自信,他们是全中国人民的民意代表,他们所提的一切包括私有化,都是“普
世价值”;现在,中国工人对私有化造反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们才忽然
发现不是,他们仅仅是中国人民中一部分右翼的代表,他们的精神就蔫了,自
信就垮下来了,就没有昨天的牛气了,就不敢为陈国君,为国资委辩护,也就
更不能有胆气继续宣教那私有化08宪章了。
但老王决不赞成这样。老王还是主张,只要右翼精英不要再把自己装扮成中国
全民利益的代表,明白展示自己的阶级属性,是什么就是什么,右翼代表的,
就是那部分利于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全面私有化的利益势力,它就应该理直
气壮宣传自己的主张;无论它取决于实际力量对比的与左翼利益势力博弈的结
果最终如何,只有这样,才能起码保证中国的航船不致失去右翼的制约而向极
端的左倾滑去!
3、陈国君,右翼精英不敢为他说话,那么老王为他说话。
李成瑞“宪章”一个重大错误,就是把通钢工人殴打致死陈国君,定性为“正
当防卫”。
不错,通钢工人与陈国君代表的资方的斗争,是阶级斗争,陈国君也许言论不
当激化了矛盾,你可以认为工人的愤怒抗议是正义的,但无论如何,不是陈国
君可以被群众私刑打死的理由。陈国君孤身一人被成千上万工人包围,不存在
对成千上万工人人身“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成千上万工人更不存在“制止”
陈国君“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正当防卫问题。陈国君代表的资方对工人和国
有财产的侵害,是经济侵害,反应的双方斗争是政治斗争,与现场进行的财产、
人身侵害,完全是两回事。但李成瑞宪章,却把这性质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混
淆起来,把经济运作的侵害与即时的人身侵害混淆起来,把政治斗争与群众私
刑混淆起来,这就严重埋下了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祸患。
通钢工人的斗争,毕竟不是革命,毕竟还不是要彻底否定现政权法律的暴力革
命,而是在承认现政权法律下的民主斗争,可以游行,可以示威,可以罢工,
但斗争的双方,都必须是和平的,非暴力的。一切暴力的破坏,更不说一切暴
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都是必须依法追究的,决不能以政治斗争“正义性”
的说辞,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暴力合法化。通钢暴露的尖锐矛盾,是普遍性
的阶级矛盾,若全国各地面临变卖的“通钢”、“通煤”、“通汽”...的工
人们,或保卫他们集体土地的农民们,一言不合,就可以聚众随意把资方的代
表打死,只要声言“正当防卫”。这就是红色恐怖!而对红色恐怖的报复,又
一定是白色恐怖。去年右翼为杨佳滥肆杀警案的大规模辩护和要求“特赦”
(居然法学家于浩成老先生领衔!),这种曲从部分人群眼中的“正义”破坏
法制的必然结局,就一定是白色恐怖,归根结底是危害人民的。无论红色还是
白色恐怖,都是我们必须深刻吸取文化大革命毁坏民主与法制的教训,坚决反
对的。
4、无论中国未来的走向是坚持公有化或全面私有化,还是公有制主体下的适
当私有化,中国工人唯一维护自己利益的有效出路,是建立自己的独立工会。
这不但是中国宪法赋予工人的权利,也是中国政府十年前签署承认的联合国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赋予工人的权利。通钢事件中,中国官方
“总工会”的立场表现怎样的无力和令人啼笑皆非,已经不算是新闻。
独立工会,对这条保障中国工人阶级,甚至保障中国各阶层人民利益的根本
之道,李成瑞宪章不提一句,虽说了“允许群众行使宪法规定的游行示威等
权利,以表达他们的意见”,但工人群众没有自己依法维护权利的负责任的
独立工会组织,要么,平时只能是任人分散宰割的羔羊,要么,一遇导火线
便是风起云来怒火猛烈而失控的暴民,法制下有序的民主权利的行使,是不
会有的。这点,李成瑞宪章远比不上右翼08宪章。
该宪章强调:
“9 、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
案制。”
相信,这不但是通钢工人,也是一切正在为维护他们自己合法权利而斗争的
全中国工人,农民和各阶层人民,都会赞成和支持的。相信,也是为了安定、
合法、有序扩展资本的力量及在转型社会的阶级斗争中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
身安全的中国新资本家阶级,也能乐意接受和支持的。
中国的左翼和右翼,应该在争取人民一般的结社自由、言论自由、和平集会
示威自由等公民权利方面,结成统一战线,共同推动中国进步。在这一点上,
他们有共同而迫切的需要。
2009年8月21日
[email protected]
作者:
周同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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