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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未来中国走向的一点再思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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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未来中国走向的一点再思考(二)   
所跟贴 不同意见:本朝各级政府机构、职能部门的办公经费相当一部分也是自筹的。 -- 区区不才 - (39 Byte) 2009-8-21 周五, 上午10:26 (128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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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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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这与前朝完全不一样,这属于赤裸裸的敲诈,取消它们,这些职能机构并不会瘫痪, (158 reads)      时间: 2009-8-21 周五, 下午6:24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它们并不是制度的原设计。这与明清的制度设计完全不同,各级地方衙门没有运行经费,全靠他们自筹。若不准他们向百姓摊派,则政权立即瘫痪。中共机关的行政经费以及雇员工资等等可是完全编入国家预算的,乱收费属于计划外敲诈,并非机构运转必需收入。

我想说明的一点,就是明清官员对百姓的敲诈无法明确定性,因为敲诈来的钱有一部分为维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所必需,部分用在社会公益工程上,部分用于官员的薪金,部分被官员装了腰包。这整个是笔糊涂账。而且国家并无财会审核制度,举报贪官也多是定性,并没有什么查账一说,国家也没有这套人马,地方也没有什么明确账目,惩治贪污都是“剖腹探查”,先把家抄了,再看有多少家产,以此决定他是否贪污。例如琦善被人举报收受英国人贿赂,结果抄家发现他家产并不是太多,说是贪污似乎说不过去,于是这charge就drop了。所谓贪官清官,实在是没有什么明确的界限,因为制度设计就是那么简单原始,官员应该拿多少毫无明确规定,完全由自己凭良心办事,而且国家并无审计制度,御史举报也不需要任何证据,风闻即可,即使是巡按也不兴带着财会人员去查账,完全是凭印象办事,靠抄家定案。

这和今日的制度完全是两回事。从晚清新政开始,中国从西方引进了预算审核制度,官员和行政费用都纳入预算,根本不需要用过去那种原始手段自筹。因此你说的那种乱收费行为属于贪腐,并没有什么难以判别的。而传统官员类似收费则很难判定,已经反复说过了,清官也得靠乱收费来维持统治。

因此,用今日社会去类推传统社会,其实是忽略了从西方引入的制度改革。现在的国家组织方式不是传统社会那种简单原始模式,不宜作简单类比。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09-8-21 周五, 下午6:38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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