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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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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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说的求知,乃是哲学意义上的 (137 reads) 时间: 2009-8-20 周四, 下午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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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也就是“理解事物的本质(nature)和支配它们运动的规律(law)”。科学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对事物本质和运动规律作出近似解释,例如“水的实质是氧原子和氢原子的化合物”,“力是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原因”等等)。但当研究对象或研究事件不可重复或不可控时,科学就一筹莫展,只能以宗教式假说代替之,宇宙起源与生命起源的胡说八道都是这样,那完全是画鬼,因为谁也没见过,又无法核实,所以随便你怎么画也没人说不像。
但这不是说科学没用,相反,它在适用范围内穿凿出来的原理机制可以用于应用科学,极大地改善人民生活。这就是我那话的意思。
我觉得你给出的这些定义没能说清“知”的意思,引入了“佐证”的含混概念。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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