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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错了,不该到独立评论上贴,更不该看到“据实”被“借刀杀人”而多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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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错了,不该到独立评论上贴,更不该看到“据实”被“借刀杀人”而多嘴。   
所跟贴 难道虚怀若谷又名陈伟达,是正义党的人士? -- 铅笔骑士 - (924 Byte) 2009-8-15 周六, 下午11:20 (63 reads)
铅笔骑士






加入时间: 2009/08/10
文章: 116

经验值: 4721


文章标题: 又一次看到土法西斯把极端种族分子的话当做宝贝提了上了,我这也帮存一份,如何?给若迷提供靶子 (49 reads)      时间: 2009-8-16 周日, 上午12:53

作者:铅笔骑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995103
作者: 宝宝 把虚怀若谷好文提上来:对(胡平)此文的几点商榷------ 2009-08-15 08:57:17 [点击:10]
所跟帖: 胡平 : 解析新疆事件 (上) 2009-08-14 08: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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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虚怀若谷 “对此文的几点商榷” 2009-08-14 23:29:38 [点击:32]
读胡平先生的《解析新疆事件 (上)》,有这么几点进行商榷。

一、您此文混淆了责任的界域问题。

中国政府当然有它的责任,但中国政府的责任和杀人暴徒的责任是不同性质的责任,不能淆为一谈。这里牵涉一个界域划分问题。您文章中说,“中国政府是首要的责任者和最大的责任者”。言下之意,是相对于中国政府,杀人暴徒是次要的责任者和较小的责任者。错。对于中共政府的不当作为或不当不作为,当然要追究责任,但卽使中国政府是“首要的责任者和最大的责任者”,那也是它牵涉的那部分界域的首要责任者和最大责任者,而不能将杀人暴徒的责任降格为次要的较小的:在直接进行针对无辜平民的屠杀事件中,杀人暴徒必然是首要的责任者和最大的责任者。
在六四屠杀问题,有人找出六四学生领袖的许多决策错误,认为他们是造成六四屠杀的首要责任者。这也是一种界域混淆。无论学生领袖在决策中犯了多少严重的错误,这种错误客观便利了后来的中共的对平民的屠杀的进行,都只能说,学生领袖要为他们应当承担的那部分界域负责任(无论是不是最大最首要),而不能说六四屠杀本身的最大最首要责任就是学生领袖的:六四对进行和平抗议的无辜人民的屠杀,最大责任者首要责任者肯定是直接进行屠杀的中共。

如果混淆了责任界域问题,客观上(如果不是主观故意的话)会造成给真正的最大责任者开脱的局面。


二、韶关事件和七五事件,到底哪个种族性质更强。
对于韶关事件的真相,你文中也承认“目前各家众说纷纭”。可见谁是谁非,是有些当地广东人无理取闹,还是确实有当地打工的维族人侵犯了本地女子,还是有其他更复杂的原因,还没有弄清楚。这些都会影响对事件的判断。但是在你的阐述中,给人这样一种感觉,你似乎更倾向于维族一方,文中说“韶关的武斗具有种族冲突的性质。在这种冲突中,一个人,本来没有做出任何伤害对方的事,仅仅因为他属于某一种族,就成为对方攻击的对象”。这句话如果放在新疆七五事件中,其实更加合适,但却并未看到您以同样的方式谴责七五屠杀的种族性质。在讨论韶关事件和七五事件的时候,切忌产生双重标准。

不得不承认,如果说种族性质的严重性的话,那么是七五事件远远超过了韶关事件。韶关事件本质上还是因为某种纠纷而产生的社会上的斗殴事件,并非针对特定民族的定向杀戮,而七五事件的屠杀则完全是根据民族身份定向的,被杀者被杀,唯一原因是因为他们是汉人。


三、到底是不是“先镇后暴”

文中的主旨是“先镇后暴”,意思就是暴是镇导致的,不镇不暴。

群体性事件,被政府驱散(且先不论这种驱散是否合理的做法),并不必然导致被驱散者去大量屠杀无辜平民。毋宁说,多数情况下,被政府驱散乃至镇压的示威者都会恪守“冤有头债有主”“不找不相干的人施暴”的基本道德底线,不会去屠戮平民。

所以,七五事件是特例,不符合公例。借用你的术语,多数情况是“镇而不暴”,可见“镇”和“暴”无必然因果关系。用“先镇后暴”来解释七五事件的发生是行不通的。谁能保证,如果当时政府不驱散示威者的话,后来就不会发生施暴的事件?

七五事件其实比较类似印尼1998年的屠华,都是由于种族主义产生的行为,和是不是存在“先镇”关系不大。印尼屠华之前,有什么“先镇”吗?

附带说一下,你文中最后一段引用“网络作家芦笛”的话,并对其加以不符合事实的赞许,实属自污行为。首先,世界上并没有“网络作家”这回事。过去没有毛笔作家,钢笔作家,现在同样也没有网络作家。“芦笛”也不是什么作家,而是一个利用网络的匿名性进行流氓活动的烂痞子。凡了解情况的人,无不对这个化名“芦笛”的奸恶小丑嗤之以鼻。您算是名人,却与这种下三滥搞到一起,实属自污。名难致而易毁,先生当珍惜令名。

新疆民族问题复杂,中共民族政策颟顸,如果处理不善,中国未来可能在新疆发生严重的种族冲突和流血,此三尺小儿皆知的道理。而先生却把这当成一个新大陆,而且这新大陆还仿佛是流氓“芦笛”独家发现似的,这未免显得太不够水准了一些。过去先生为文,并无此种把常识当新大陆的奇特现象。何以此次如此,殊难理解。

卽使是众人皆知的道理,“芦笛”的表述也是最差的,先生此文的主旨是种族平等,而“芦笛”正是一个种族主义者,该渣曾针对汉族和其他民族,散布最极端的种族主义者都未必敢出诸口的下滥种族主义言论。美国法律保障种族平权,严禁种族歧视,此渣已触犯美国国法,特因其言论都是匿名在网上使用一般美国人看不懂的文字发布,所以美国联邦政府不屑将其绳之以法耳。先生引用它的“愚昧的汉族,尤其是居住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汉族,赶快放弃那种全民种族歧视态度”之类的种族主义嚎叫,岂不正与大作主旨正相违背,降低你文章的力量吗?

作者:铅笔骑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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