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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六四(责任分析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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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闲话六四(责任分析之三)
所跟贴
我没参与整老师,倒是你参与投票枪毙了遇罗克。
--
马悲鸣
- (0 Byte) 2009-3-15 周日, 下午9:13
(122 reads)
若迷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性别:
加入时间: 2008/05/16
文章: 3610
经验值: 164705
标题:
(有关马悲鸣、芦笛、遇罗克)[转帖]芦笛:呵呵,老马有意思
(191 reads)
时间:
2009-3-16 周一, 上午6:55
作者:
若迷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http://www.hjclub.info/bbs/viewtopic.php?p=61840&highlight=%E5%91%B5%E5%91%B5%EF%BC%8C%E8%80%81%E9%A9%AC%E6%9C%89%E6%84%8F%E6%80%9D#61840
标题: 呵呵,老马有意思 (318 reads) 时间: 2002-5-28 周二, 下午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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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是不是又想和我打架了?这次恕不奉陪。我太累了,跟谁都不想
再打了,请参阅隔壁<疲倦>。
先纠正别字。“倔起”应为“崛起”;“文革之迷”应为“文革
之谜”。
此外是误引。那个帖子不是我写的,是我转贴的,所以不能说什
么“芦笛文革之谜”。就算是我写的,世上似乎也没有什么“芦
笛文革”,只有你的死对头郑义划分出来的“毛泽东的文革和人
民的文革”,呵呵。
赶快声明,这只是搞笑,决非讥讽,请勿误会。
你揭发的事实清楚,罪证明白,我确实在人群中喊过“枪毙”,
不过那事没写在我的回忆录中,而是写在<丑陋系列>的<以人民
的崇高名义>中。有关段落如下:
<<遥想老芦当年,“毛选”初学了,兽性大发。青面獠牙,口号
间,生灵灰飞烟灭。犹记当年由“市革委”组织人民群众讨论,
给被抓的各种各样的“阶级敌人”量刑,小芦和同志们一道,每
听到一个名字就激昂地高呼:“枪毙!”
三十余年,梦中犹记,逼人黄泉路!可堪回首,毛某祠下,一片
神鸦社鼓!
如今在远离噩梦的地方,我又听到了人民的呐喊。
毛泽东对中华民族犯下的滔天大罪,不仅仅在于他害死了数千万
生灵,更在于他使整个民族都彻底背叛了“中庸”、“仁者爱人”、
“忠恕”的儒家传统,堕落成为集体的罪犯。我们的天良丧失得
如此彻底,以致似乎没有一个过来人感到内疚。坊间充斥着数不
清的血泪斑斑的文革回忆录,却见不到卢梭《忏悔录》式的作品。
每个人都是受害人,每个人都有数不清的委屈和冤情要诉。>>
所以你说:
<<我当时正在插队。回北京探亲之间只见居民委员会开会讨论枪
毙名单,而我自己因无北京户口,无权参与表决,只好干看着芦
笛在人群高喊“枪毙,枪毙!”。而这枪毙名单上就赫然列有遇
罗克的大名。芦笛有赞助枪毙遇罗克之功,而我无赞助枪毙遇罗
克之过。>>
应该是事实吧,那就是说,如果我是北京人的话,不过我似乎又是
青岛人、上海人、四川人,最后连我都弄不清楚自己是哪儿的人了。
不管是哪儿的人,那“群众专政”、由人民决定量刑,乃是全国的
作法,并不独北京为然,也并不独遇罗克为然。当然这不是为我自
己开脱。就算我没赞成过枪毙遇罗克,就算我喊不喊那一声“枪毙”
都makes no difference,这仍然不是原谅自己的理由,这就是我
写那篇文章的最主要的动机,良心煎熬了那么多年,不吐不快,不
吐无以为人。
老马,我想请教你两个问题:
第一,你说:“我自己因无北京户口,无权参与表决,只好干看着
芦笛在人群高喊‘枪毙,枪毙!’”言下若有憾焉。不过我不明白,
你那遗憾到底是无权制止我在那儿喊,还是为无幸参加这种再荣幸
不过的“人民量刑”而痛惜?你这么一说,我倒真想起来了,当时
确实有个小子在旁边抓耳搔腮,那就是你吧?你说,你要是像我一
样有户口,进了那个圈子,你会怎么办?高喊“无罪释放”?
第二,我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这种政策,逼得大家都不敢说实话。别说犯人,就连职工写自我鉴定
都专拣好听的往上写,光看那文字,全国都是活雷锋,其实是一国的
伪君子(当然,“伪善也是善,伪善尤强过真恶”)。所以一场运动下
来,大家都是受害者,大家的良心都比初生的羊羔还洁白。就是因为
要冲破这种伪善,老芦才带头出来坦白自己作下的见不得人的事,尽
管我敢说一句:比起别人来,我自己的良心清白得多。如今你抓住这
事作文章,倒颇有“坦白从宽,牢底坐穿”的传统。老芦倒无所谓,
反正死猪不怕滚水烫,不过别人见了我的样,会不会吓得再不敢承认
自己见不得人的事,让我们的国家永远是那个伪君子之邦呢?
你的记性真好,许多人和许多事,你不说我早忘了,一说才想起来,
服了。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作者:
若迷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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