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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不可以闭着眼睛说瞎话——答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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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可以闭着眼睛说瞎话——答和合   
所跟贴 你再看看宪法第第八十九条(十六)。国务院总理有权决定部分地区戒严。 -- 和合 - (849 Byte) 2009-2-04 周三, 上午5:19 (239 reads)
woodpig






加入时间: 2008/01/02
文章: 463

经验值: 16418


文章标题: 您真是诠释强盗逻辑的人才,要是政府能把你拧出来秀秀也不用那么遮遮掩掩了 (178 reads)      时间: 2009-2-04 周三, 上午10:11

作者:woodpig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引用:
六四学生早已超越了所谓示威自由的范围。所谓的"有秩序就不违法"的说法,根本就没有法理根据。那才是你们对法理的胡乱理解。这方面的案例也是大量的。

既然您最后表达对西式法制的不屑,不如您分析分析我中国的案例。
如1915年学生反对袁世凯签21条运动,1918年学生运动呼吁内惩国贼,外争国权,其间段祺瑞政府因下令军警开枪镇压而倒台,1931年学生运动要求“抗日救国”“掀起共产革命,推翻中华民国”,1946年双十协定签后,学生要求“反内战,要和平”,1947年红五月““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
如你的原话中反对
[quote]一种强迫政府接受要求的机制[/quote]
毛时代数不清的学生运动都远远超过这个标准,根据最高指示造反夺权都出来了,当时国务院怎么没戒严考量?

且民国时期的学生运动在本国政府制定的历史教科书里被冠以进步的爱国主义民主运动,不知以您这法律专家何解?

作者:woodpig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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