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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梦与中国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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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是想问问这个拥有其田的台湾人,到底是不是耕者。你好像没有明白我的问题。 -- 和合 - (0 Byte) 2008-10-11 周六, 上午2:08 (197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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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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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者乃是大陆三农专家李昌平,他告诉你,台湾土改规定土地可以在村民中互相转让,但必须限于农业用途,禁止城市资本侵夺农田。他没有说的是,国民党土改是政府拿钱出来买下地主的土地,然后均分给农民,地主有了钱就搬进城里去,成了资本家,由此一石二鸟,不但在尊重私人产权的情况下解决了土地兼并问题,而且造出了一个有钱阶级(地主没什么钱,有土地并不等于有现钱,冯友兰在回忆录中就说,他家是大地主,然后根本也就拿不出什么现钱来),促进了前资本主义社会转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和平转型。这能与共党的武装抢劫相比么?
你想说的,无非是毫无根据地诬蔑WCC说的那个台湾人是地主而不是自耕农,盖台湾法律禁止城市资本侵夺农田,所以若非“耕者”还是土地所有者,就只能是地主。就算你说的是真的,so what? 只有不可教育的痞子如你者,才把地主排除出“耕者”的行列。其实真正从农村出来的人都该知道,中小地主都参加劳动,而且地主作为农业生产的组织者与管理者,既劳力又劳心,贡献比贫下中农大多了。土地兼并如果是因为土地自由买卖进行的,则一般只会起到资本优化配置的作用。例如它从好吃懒做的二流子土棍或抽大烟赌钱的败家子手中流入苦吃苦做的地主手中,发挥的效益就绝对只会两样。只有土地兼并是因权势集团敲诈发生时才是不良的,必须反对的。但今日台湾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那儿的农民和城里人享有同等权利,谁也无法靠权势去勒索他们的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的转让只会是自由买卖的结果,就只会是良性的、有限的而不是大型的、恶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生中小地主,也是合理现象,只有被毛共痞子彻底洗脑的不可救药的愚氓如你者才会拿这说事。死也不肯承认中共取代国府乃是社会大倒退。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08-10-11 周六, 上午2:58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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