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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赞扬声中我不慎扫了老金先生的兴,在此表示歉意。对老金先生的认可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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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赞扬声中我不慎扫了老金先生的兴,在此表示歉意。对老金先生的认可表示感谢。 -- 即兴 - (1226 Byte) 2008-9-27 周六, 下午10:57 (1015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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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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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足下如此反应,莫非是“一片赞扬声”引出来的?
据我迟钝的理解,老金并没有同意“的确不存在不剥夺人么任何权利的秩序”,不过是想澄清你的疑问到底是什么意思。他那是说,好,假定你说的是对的,那孔子的有教无类又错在哪里,要怎么做才对?你就此得出结论来说他最后终于同意“的确不存在不剥夺人么任何权利的秩序”,似乎完全是误解。其实要他同意你说的一切都没问题,只要坚持足够长的时间,则他什么都会同意 哪怕不作持久战都可能达到这目标,只需声明他的屈服对维护你的心理平衡生死攸关就是了,我深信他一定会很愉快地同意你说的一切都是对的,他完全错了
据我更迟钝的理解,是否存在“不剥夺人么任何权利的秩序”,关键看你怎么定义“权利”。照杰佛逊的经典定义:“正义的自由就是不侵越他人同等权界的随心所欲”。按这定义建立起来的秩序,当然就不剥夺而是保障了人的权利。你其实想说的是“不存在不在某种范围内剥夺社会成员任意行动的自由的秩序”,将这误解为“权利”,只能说明你对权利认识不清楚。交通规则当然剥夺了您犯规的自由,但似乎不能说那是剥夺您的权利,因为所谓权利也者,乃是正当的自由,不是乱来的自由,所以right本身才会含有“正确”的意思。硬要说交通规则建立的秩序剥夺了谁的权利,我还真看不出它剥夺了什么权利。
作者:芦笛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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