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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有人喝问:“率先指责随便是网特的是谁?”本网根据证据回答如下:是安魂曲(请看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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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跟贴 |
这吃人血的象比处长官还大呢,竟敢命令起处长来了。只还扭着茉莉不放吧。 -- Anonymous - (0 Byte) 2003-11-09 周日, 上午3:28 (131 reads) |
茉莉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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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多谢格子多次仗义执言!茉莉一直不明白为何自己如此被人咬,这里有古迷兄的两个帖子,才使我顿开茅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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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迷 其实并不“名副其实”。 11/8/2003 05:08 [Click:10]
那位只是想吃人血馒头但还没吃到,因为人若被呼救施压放出去或轻判了,没有进他设想的圈套被判重罪,哪来人血供他蘸馒头吃的?所以他才恨上了呼救的人,才反咬一口,以这个名字表达他的愿望。中国人起名字多是为了表达某种愿望或作为一种招牌,对不对?看看这坛上的名字,从坛名到网名,大致都是如此,名副其实的好象没有。
所跟帖: 草虾 : 啊啊,未必,我想这馒头先生可能是另有图谋 11/8/2003 5:3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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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迷 他这样咬无非是想败坏呼吁者的声誉,让响应者因存疑而减少。 11/8/2003 06:46 [Click:4]
从而使呼救的影响和效果减少。否则,当事人一出狱,他这种咬人的策略就破产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只有在受害者得不到获救的情况下,这人血馒头才有可能吃。
现在当事人的案子已经被检察院退回,至少证明呼救未起副作用,这些人仍然这么闹是十分奇特的现象。
因为这等于要所有人权组织都解散,而这些组织存在及其作法(通过呼吁和各种做秀影响西方舆论和政府)的意义和效用已是举世公认的,不少组织和个人都因此得到过很多名利(如挪贝尔和平奖),还有专业工作人员领全工资,但并没有人说他们“吃人血馒头”。老古关注人权事务多年,不但在不计其数的外国案例中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怪事(一般反对者都是从攻击受害者本人的角度出发的,或极少数是受害者亲属因担心加罪而谢绝但绝不会攻击任何呼救人),在中国人的案例中也没有这种先例,跟外国朋友都很难解释清楚,更不必说让他们理解了。也难怪连一些甚至与中国人结婚多年的汉学家也不时会说,有很多中国人的思路很怪,他们有时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老古说,连中国人自己都没法解释,更不必说理解。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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