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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驳“阻拦军车格杀无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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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驳“阻拦军车格杀无论”论   
所跟贴 再驳“阻拦军车格杀无论”论 -- 芦笛 - (2113 Byte) 2008-6-06 周五, 上午10:46 (1517 reads)
DailyJuice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8/06/06
文章: 1

经验值: 67


文章标题: 目的的错误与方式是否得当无关,与方式是否合法无关 (296 reads)      时间: 2008-6-06 周五, 下午3:54

作者:DailyJuice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毫无疑问,如芦笛所说,军队杀平民也罢,杀暴民也罢,军队开枪,用美国人民的话来讲是过度使用暴力,在道德上是错误的。是一种非常不当的处理方法。即使是戒严令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差的威胁。

当然了,一提到道德上的错误,按中国人的语法方式,下面一般会论证在其它某些方面的正确性。所以我也没跳出这个小圈子,说说如何探讨军队的做法在法律上是否错误。只说军队开火的问题,什么软禁啊拦截啊先不要牵涉,毕竟那是人家家事。

你的文章中提到了一句恶法是不是法,但是似乎没有按照这点深入挖掘下去。也许在以前的文章里有,但是六十多页的个人文集怎么着也要慢慢消化不是?你认为恶法也要守,那引申一下,法律上没写的恶性,那就有权利做。

法律上写没写军队不能杀死公民?应该没写。军队能不能进北京维持治安?我看能。维持治安能不能使用暴力?那是必须的。那么有两个问题。是否暴力过度?暴力过度犯不犯法?想要审判军队首先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暴力过度犯不犯法?我不知道中国怎样,但是芦笛举了个美国的例子。可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支持,更何况是军队是党的命根子,我觉得我当应该不会制定如此法律限制自己的暴力机关。

暴力过度这个问题不能以过来人的眼光从上帝角度去看,而是以当事人的角度,联系当时的状况去看。你说这无非是一帮小年轻在平地上静坐罢了。但是这种说法不过是单纯地对行为的描述,而不是分析。他们在做什么?他们在颠覆政权啊。在消灭政府啊。只不过是“谋杀未遂”而已。党认为自己的处境很危险,所以出手也是说的通的。就好像一个手无寸铁的柔弱之人认真地告诉你他无论用什么手段也要杀死你,难到你不想消灭他。我觉得这种情况下出动军队有情可原。所以不算过度。

作者:DailyJuice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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