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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64开枪杀人有没有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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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4开枪杀人有没有法理依据?   
所跟贴 我不掌握真相,常委的真相是什么,请教 -- 订正 - (0 Byte) 2008-6-04 周三, 下午10:28 (54 reads)
常委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6/01/10
文章: 2007

经验值: 36271


文章标题: 你不知道真相来扯什么?我的真相全在我的文章里,再给你提示一遍 (56 reads)      时间: 2008-6-04 周三, 下午10:37

作者:常委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实际上政府开枪毫无法理依据,因为
学生和政府的关系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学生并没有要武力推翻政府,也没有用武器弹药武装起来,也没有攻打政府要地,夺权电台,机场,弹药库等计划,因此政府并不需要用开枪解除学生武装,制止他们对政府政权的威胁。另外,政府没有尝试催泪弹等常用对付示威者的非致命方法,就开枪是没道理的。即使有杀头的罪,那也是组织者,不是烧军车的阻街者。烧车是所有骚乱中最常见的,不是开枪理由

这里也引用别人的发言:
“所谓“反革命暴乱”云云,到底发生在何时何地?六月三日那天,到底有什么匪徒进攻过政府的要害部门,诸如中央政府所在地、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等?学生和市民和平占据了一个大而无当、八面来风的空旷广场,除了挨烈日暴晒,骤雨猛浇之外,到底对政权生存构成了什么威胁? ”

就是官方发言,后来也将“反革命暴乱”云云换成了“风波”。

另外本人在下面还贴了安全部,公安部六月三号的资料汇集,其中有哪一项罪名构成64开枪的法理依据?

作者:常委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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