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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国外街头抢奥运火炬比拉萨打砸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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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外街头抢奥运火炬比拉萨打砸抢强   
所跟贴 国外街头抢奥运火炬比拉萨打砸抢强 -- 马悲鸣 - (1974 Byte) 2008-4-10 周四, 下午1:20 (566 reads)
dawang






加入时间: 2004/11/18
文章: 1406

经验值: 40719


文章标题: 学英文的华人愈多,偏差愈大。怎会接受[传媒]这样的怪名词现? (109 reads)      时间: 2008-4-10 周四, 下午10:23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马兄,我很奇怪,你怎会接受[传媒]这样的怪名词。尤其是,在讨论传递奥运火炬的文字中,更令我奇怪。

一说起[传],就是传递之意,如传火炬,传手帕,传信件,传银钱等等。依此类推,所谓的传媒,当然就是[传递媒婆的身体、传递媒妁之言]。以你这样高的国学程度,绝不会不懂这[传]字。此其一。

其二,紧接着你的[一定会大受传媒关注]之后,你又写[朝记者的镜头一笑了之]。这就表示,你的甚么[传媒],即是[记者]。你明明可以写[一定会大受记者关注],同样是两个字。而且,[记者]方符合传统的中国文化,而所谓的[传媒、媒体、媒介],去国远矣!!!

其三,拜读你文字,知你精通中英文。故,我想向你请教一个英文问题。我们可不可以翻译media成[记者],或[新闻记者]?

我相信,如果不可以,人们的[传媒、媒体、媒介]才能成立。

当然,除记者外,尚可翻译media成[新闻业、新闻界、新闻社、新闻机构]等。人们将media当成medium来翻译,大错而特错。现在的趋势是,学英文的华人愈多,偏差愈大。竟然不懂media和medium间的差别。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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