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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规则》(讨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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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治区规则》(讨论版)
昭昭若昏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5/03/30
文章: 5677
经验值: 2610
标题:
《自治区规则》(讨论版)
(984 reads)
时间:
2008-1-09 周三, 下午8:41
作者:
昭昭若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本纲领的目的是实现某某董事治理论坛,共设五款20条。
第一款:特殊首脑
1,全自治区特殊首脑由某某董事自动担任。
2,某某董事具有董事任命权。
3,某某董事具有任意封杀网友的权力。
4,某某董事具有充当脏嘴绅士的义务。
5,某某董事的自治区的寿命与愚蠢的寿命并驾齐驱。
第二款,大法官群
6,大法官群由吹捧某某董事最肉麻的前二名网友自动组成。
7,某某董事自身为终极大法官。
8,某某董事也是最终出丑拍板大法官。
9,大法官群具有给终极大法官立牌坊的义务和习惯。
10,终极大法官具有封杀董事和董事长的权力。
11,大法官群无条件接受终极大法官的管制和呼唤。
12,凡经某某董事同意的封杀大法官群必须服从。
13,大法官群和某某董事与白痴同辉煌,共长久。
第三款,网友
14,嬉笑怒骂者皆为网友。
15,网友是白痴的天然敌人。
16,网友有消灭愚蠢的义务。
17,网友卑视某某董事。
18,网友具有揭露某某董事丑行的权力。
第四款,其他
19,《论坛宣言》=瞎子的眼睛,《论坛规则》=瘸子的大腿,也=骡子的生殖器,更=聋子的耳朵。
第五款,追加
20,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尔滨,笑煞人了。
作者:
昭昭若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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