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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昭昭若昏申请管理罕见奇谈和众议院的施政纲领(草案),请网友评头论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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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昭昭若昏申请管理罕见奇谈和众议院的施政纲领(草案),请网友评头论足。   
昭昭若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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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03/30
文章: 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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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昭昭若昏申请管理罕见奇谈和众议院的施政纲领(草案),请网友评头论足。 (887 reads)      时间: 2007-12-19 周三, 下午2:09

作者:昭昭若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本纲领的目的是实现网友共同治理论坛,共设四款18条。

第一款:斑竹

1,斑竹由网友报名,由大法官群投票决定和任命斑竹若干。

2,斑竹具有提导权和删贴权。

3,斑竹具有封名建议权。

4,斑竹可以参加一切网路辩论。

5,斑竹任期为一年。



第二款,大法官群

6,大法官群由“一年上贴排行榜”中所显示的前九名网友自动组成。

7,显示在“一月和一周上贴排行榜”的网友为候补大法官。

8,董事会成员不能担任大法官。

9,大法官群具有斑竹任命权。

10,大法官群具有封杀违反坛规网友的权力。

11,大法官群受理斑竹的封杀网名的建议。

12,凡经五名大法官同意的斑竹任命和封杀网名建议自然有效。

13,大法官群的任期为一年。


第三款,网友

14,在众议院自由发言是网友的基本网权,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加以限制。

15,网友具有上贴跟贴的权力。

16,网友有遵守坛规,出任大法官和担当斑竹的义务。

17,网友文风自由,在坛规的限制下嬉笑怒骂皆可。

18,网友的权利受《坛规》和《虚拟法庭规则》的保护。

第四款,其他

19,删贴,封名期限和起诉参照《坛规》和《虚拟法庭规则》。




作者:昭昭若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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