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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若昏申请管理罕见奇谈和众议院的施政纲领(草案),请网友评头论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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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若昏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5/03/30 文章: 5677
经验值: 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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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昭若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本纲领的目的是实现网友共同治理论坛,共设四款18条。
第一款:斑竹
1,斑竹由网友报名,由大法官群投票决定和任命斑竹若干。
2,斑竹具有提导权和删贴权。
3,斑竹具有封名建议权。
4,斑竹可以参加一切网路辩论。
5,斑竹任期为一年。
第二款,大法官群
6,大法官群由“一年上贴排行榜”中所显示的前九名网友自动组成。
7,显示在“一月和一周上贴排行榜”的网友为候补大法官。
8,董事会成员不能担任大法官。
9,大法官群具有斑竹任命权。
10,大法官群具有封杀违反坛规网友的权力。
11,大法官群受理斑竹的封杀网名的建议。
12,凡经五名大法官同意的斑竹任命和封杀网名建议自然有效。
13,大法官群的任期为一年。
第三款,网友
14,在众议院自由发言是网友的基本网权,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加以限制。
15,网友具有上贴跟贴的权力。
16,网友有遵守坛规,出任大法官和担当斑竹的义务。
17,网友文风自由,在坛规的限制下嬉笑怒骂皆可。
18,网友的权利受《坛规》和《虚拟法庭规则》的保护。
第四款,其他
19,删贴,封名期限和起诉参照《坛规》和《虚拟法庭规则》。
作者:昭昭若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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