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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重复千遍是真理,我在999遍的时候说出真理不知道是否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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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谎言重复千遍是真理,我在999遍的时候说出真理不知道是否有用?
所跟贴
不要曲解我的观点。
--
非文人
- (85 Byte) 2007-11-28 周三, 上午2:35
(352 reads)
消极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9097
经验值: 14803
标题:
我对那个法庭也无兴趣,被逼出来的。我不认为我曲解了您
(328 reads)
时间:
2007-11-28 周三, 上午2:55
作者:
消极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当时封名发生的时候,整个网站就没有申诉的机制,而且昏网被封时是开开关关,无公告。
我上面说得很清楚了,我理解加入封名条款就是为了给被封的人在第一时间有渠道申诉,这个条款应该是最新加入的条款,按一般逻辑,新条款取代旧条款,那么老芦说的什么字数等等全都是废话。
您说的问题确实有道理,我认为有个前提,就是在发生时,被告可以申诉,而该次发生时由于各种偶然状况,昏网没有这个权利了,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我想到的办法我就那么做了。
至于“审判结果”不是开不开庭的直接结果,是陪审团造成的,就是BIAS的原因,不讨论了。实际上搞法庭难受的是版主,不论哪边,都觉得自己平时受委屈了,陪审团就成为“批斗会”。
这次老白被封,是我私人邮箱还挂在那里,我帮他贴出来了。
作者:
消极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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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始终回避我提出的事实:
--
非文人
- (33 Byte) 2007-11-28 周三, 上午6:32
(325 reads)
这条规则可执行程度非常低
--
消极
- (511 Byte) 2007-11-28 周三, 上午8:03
(325 reads)
三)时效:上诉时效为一周,事件发生一周内没有申请,则申诉权失效
--
昭昭若昏
- (348 Byte) 2007-11-28 周三, 上午7:03
(34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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