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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励之夫妇有悖人之常情 毕汝谐(作家 纽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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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励之夫妇有悖人之常情 毕汝谐(作家 纽约) -- 资料 - (562 Byte) 2007-11-15 周四, 上午7:44 (1208 reads) |
x-ray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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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人特有的毛共垃圾阴谋论思维 (353 reads) 时间: 2007-11-15 周四, 下午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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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离奇的车祸”
当然是离奇的车祸。如果某人总喜欢开快车闯红灯,某天出车祸就不是离奇车祸。否则出乎意外的车祸都可以叫“离奇的车祸”。
“也许是他最后一次在保护爸爸妈妈”
丝毫看不出暗示共产党谋杀。也许方本计划和儿子同车外出,却因为儿子迟到,或谁不舒服,或儿子临时改变计划等等免了车祸,方都可以这样说。这纯属为儿子的死寻找一个心里自我安慰,很多人都会这样想,即使根本不是那回事。
我实在搞不懂作者用何种方法得出方认为“莫非是暗示我们:某方欲加害方励之夫妇不可得手,便退而求其次,成功地加害了方哲(父母的保镖?); 而方哲(父母的保镖?)的遇难,保护了方励之夫妇逃过劫难!”的。是不是作者脑子被虫咬了?
作者还用杨杏佛、史量才以死护子来讥讽方。请问方当时在不在场?如果不在,方如何护子?似乎只有一种情况,方才有可能以死护子。就是方驾车根随其后,见有车冲来加速上前挡住来车。可当时是这种情况吗?如果方真的遇到这种情况,你又如何证明方不会护子?
你写文章也得把各种可能摆出来让读者思考吧?非但如此,你一口咬定别人有阴谋,这种文章未免太白痴了。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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