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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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资料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杨千峰供稿:独立中文笔会未上任副会长巫一毛辞职
作者 : 杨千峰供稿,
發表時間:11/7/2007
最新消息:独立中文笔会刚刚被选出的副会长巫一毛已经辞职,但是郑义不敢在笔会社区公布这一消息。
笔会秘书长张裕在理事选举中公然作弊,将109位实际投票人,改为125人,以期超过笔会220名会员的半数。
11月2日,笔会会员大会闭幕后,张裕竟然毫无悔过之意,一心要续任笔会秘书长,引发笔会内部强烈不满。
还没上任的笔会副会长巫一毛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向理事会提出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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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刘水:我对这次会员大会选举等笔会事务的看法
文章摘要: 尊重全体会员意志,杜绝决策暗箱操作,笔会才能发展壮大。
作者 : 杨千峰供稿,
發表時間:11/5/2007
(编者按︰报名参加笔会大会者的148人中,有约40人是被刘晓波、张裕等人最后抓来以逾会员大会合章程召开的最低限人数115人的,包含会前15天内匆忙批准入会的未交过会费的13人。另,其中逾3年不交会费者有10人以上,如朱学渊、周勍先生等。逾2年不交会费的至少有20人。按章程,此会早巳失去合法性,故,许多会员以拒投票来拒为此会背书。)
作为普通会员,我很珍重手中的选票,并尝试从大会中学习到一些民主运作规则,但我不想掩饰这次选举带来的是被愚弄的感觉。
这种由于"意外"而使得违反笔会相关规定和选举程序的重大弊端得以暴露,我不再怀疑笔会是在玩"过家家游戏"。
1,谁都知道通过电子邮箱投票会有错漏,大陆网警查封、堵截、投毒电子邮箱,是多年的恶行,不是笔会开大会才出现的,会员网络大会也不是第一次举行,那么,这样的常识性警觉,为什么选举规则制定者事先不设定补救预案呢?回信让投票人确认或重新补票,楚金等选举小组的会员,正没事干,交给他们去做,不是很简单的事情。把选举当儿戏,只要选举结果,不守选举程序。这样的选举公正性何在?
2,设定三人监票小组并授权他们进行选票汇总,其本质用意是排他性的,就是要让三个监票人"把他人当贼一样防着",以保持选票统计工作的独立、公正和准确。他们向大会负责,而不是向某个人负责。
3,会务组发放的选票上清楚写着"须给三个信箱同时投票,否则按废票计",作为笔会兼大会秘书长双重职务的张裕,首先在接到监票人的"选票汇总"请托时,就很清楚自己汇总选票是非常违规的行为,应该带头自觉遵守笔会规定和选举程序,及时提醒监票人收回汇总权;其次,张裕秘书长错上加错的是,不但没有阻止监票人的错疏,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反而默许、认可和实施了将只有一个选票信箱收到的选票,也当作合格选票进行汇总的极端违规行为,这是带头破坏选举的严重渎职行为。
4,这次选举发生的重大错误,跟上次大会期间发生的"盛雪辞职 "事件,有许多相似之处,即笔会决策权力层公然藐犯笔会规则和选举程序,排斥会员监督,暗箱操作。这从根本上扭曲了NGO精神,颠覆了义工诚信服务的准则。
5,义工首先是兼职的,其次是无偿付出。除了参加公务活动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报销外,其它津贴一分钱都不能拿。既要挂义工的美名,却不承担作为义工的工作失误,天下这等好事恐怕只有独立笔会才有。在参选笔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和各委员会协调人之前,自己首先要想清楚有没有胜任能力、时间和财力,否则就让给别人干。似乎只要戴上"义工"的帽子,做的一切都是对的,都不必承担后果,这是错误的观念。即使是担当笔会这等民间组织的决策人,哪怕做了一百件好事,只要有一件事发生重大失误,照样要被追究责任,要么自动辞职,功过不能相抵,这是起码的民主规则。
6,笔会现在外界名声极差,不排除部分指责是胡编乱造的,但总不能说全部指责都是无中生有的。笔会既是民间组织也是社会组织,顾惜自己的社会形象很重要。我觉得目前笔会最大的弊端在于:组织架构的设计和决策人的遴选方式上。现在的架构制造出的是"官员",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义工;开设的职位可谋取名利。消除制度弊端和熟人"圈子化"隐患的最好办法,是实行理事轮值制度。我觉得笔会的理事工作,没什么专业要求,哪个会员都能胜任。
7,这次会员大会最大的悖谬在于:现有会员220人左右,报名参加大会者是148人,占全体会员的62%,其它38%会员只有两种情形:自动弃权或失去联系。据大会秘书长公布的数据,失去联系的会员大约20多人,那么据此推断,大约50名会员弃权参加大会;其次,148名报名者中还有一部分会员始终弃权表决和选举,如京不特等会员。这样两类弃权的会员人数实际上被大会大大淡化了,弃权所代表的在选举上的意义也被抹杀了;第三,再依据每次表决和投票的数据分析。那么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A.会员对笔会的认同度和忠诚度均不高;B.这次会员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只有形式上的意义,并无实质作用。
尊重全体会员意志,杜绝决策暗箱操作,笔会才能发展壮大。
刘水
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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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高寒:我们的分歧在哪里?——与履新的笔会“会长”郑义老兄谈谈心
文章摘要: 是的,郑义,我们终于在这一点上分道扬镳了:对于那些个平时常挂在我们嘴巴上的漂亮的东西,我想玩真格的,并随时都想付诸实践,而你则一直犹犹豫豫,吞吞吐吐,最后竟全面倒戈了!很明显,这是典型的“屁股决定脑袋”定律在作祟。
作者 : 高寒,
發表時間:11/7/2007
郑义兄:
你好!
借你履新——尽管有选举弊案丑闻为背景——之机,和老兄谈谈心,也顺便提几个问题。当然,答不答随你。
(一)
想不到吧,你当上“会长”主持的第一届理事会,首当其冲必须面对的,就是你主持下的这个笔会,已经在法院给预订下了被告席。
我敢说,就在你们签收传票之前一秒钟,你们中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相信这是真的。记得我曾反复告诫过你们这一点,不要玩火过度,否则将上法庭。可你们偏不信,张裕这个人,当当秘书还行、若“秘书”后加“长”,就只会把事情干砸锅。再加上余杰、刘路和杜导斌的推波助澜,才把笔会推入目前这种尴尬境地。
前不久,那位一与我遭遇就高挂“免战牌”,一到我背后就精神抖擞放暗箭的杜导斌,曾妄猜我是被刘宾雁拉进笔会的。他哪里知道,我的入会介绍人就是你,他哪里知道,我们曾是“铁哥儿们”。
可我也是直到你破门而出站出来反驳郭罗基的那一瞬间,我才知道,原来这“开除案”的操盘手是老兄你!
你这次拖着病躯,连写两文反驳郭罗基。可洋洋洒洒之余,你居然没有为那最让人诟病的所谓“高寒开除案”的程序弊端作点墨辩护。请问,这究竟是你自知理亏、有意回避,还是你对此不知不觉,不以为意?
(二)
掏心窝子地说,你这次“跳”出来,大喊“开除高寒就是好”,着实让我大吃一惊!
记得三个月前,在“独立论坛”的“删名门”大论战中,尽管你选边站到了“删高郭有理”一边,但在玩了几回合的告别词中,你当着众人的面却是这样说的:
“高寒老弟,我逃跑了。道一声别吧!……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你我打破头也还是兄弟,是不是?打虎上阵还是要与你结伴而行。你的优点很多,忠诚无私,襟怀坦白。如你这般敢于坚持理想孤军奋战死战不退的人,恐怕已经不多了!”——须知,此时此刻,理事会早已就“开除案”下过三次“金牌”了。
可怎么一转眼,在一个我进不去的坛子里,你与我“背靠背”时,却将高寒说得如此不堪——“侮辱、诽谤、捏造或故意传播谎言”——了呢?
我早就听说,你这次要出来竞选会长。我原本还以为,你上台后会搞“新政”,一改笔会内的帮派瘴气和黑箱弊端呢!现在看来我得失望了。据说,你现正与余杰忙不迭地筹划着在华盛顿DC开一个笔会办公室,为此还向NED申请到了5万美金预算。看来此时此刻下决心搞掉内部的“刺头”,剩下的会员不满,就都好对付了。
在海外民运圈中,我们曾是推心置腹的朋友。我入笔会,就是被你“拉”进去的。我说,我不是作家,你说,不限,记者、编辑也算,有国际笔会章程为证。尽管十年前我们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上曾有过一番激辩,但长期以来我们都彼此将这作为“信仰分歧不影响朋友情谊”的一段佳话。除了理论信仰这一较深层次外,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几乎在所有现实操作层面上的见解都基本一致:在革命与改良的关系上,在八九“六四”上,在台独问题上,甚至,在议论某些“民运贵族”问题上……。你曾主动将我介绍给魏京生、介绍给吴弘达,可在我无意间与他们发生分歧时,据你说——我也一直相信——你都拼力为我辩护。
这种理念的共识和配合的默契,一直维持到2005年的笔会章程修正案。那个后来被玩弄程序“枪毙”了的“章程乙案” ,在一定意义上可说原本就是我俩共谋的产物:一天十几个电话往返,直到深夜都还在一条一条地字斟句酌。你说,许多人都不满某理事一人就领薪1万5千美金,修订案代表着大家的心声。而我则满心希望只要抓住“财务公开”和“用人竞争”这两条,大多弊端就都能迎刃而解。
这里,仅举出几条“乙案”与“甲案”相区别的有关章节:
“第三十六条
……监事有权代表理事会查看和质询秘书处的财务和其他工作记录。
第三十七条
……
秘书长在授权范围内的财务决定,在决定作出三日内必须向会长和监事通报。
第三十八条
秘书处的所有有酬职位和有酬项目,一律引入竞争机制,公开招聘,并实行任期制。
……
第四十条
本会实行财务透明制度。所有财务报告,除有涉当事人安全原因或其他进行中项目之特殊情况适用另列专项规定之外,均一律定期上网公开,随时接受会员及公众的查阅与监督。
……
第四十一条
暂时不宜公开的财务部分,原则上也必须向所有理事公开。个别极为敏感部分,经理事会专项授权,可暂时只向会长和监事公开。
本笔会禁止以任何理由,一人独揽财务权力和垄断财务信息。
第四十五条
本笔会实行透明用人制度,凡笔会工作人员名单,除有涉当事人安全原因之特殊情况适用另列专项规定之外,均一律定期上网公开。”
果然不出我所料,“乙案”一提出,就受到一帮“民主叶公”们的强力阻击。他们的着力点,不是为自己起草的“甲案”作竞争性辩护,而是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全力阻止“乙案”与“甲案一道交由真正的裁判即全体会员去票决。由大会主席刘晓波带头,一群大会工作人员违反行政中立,中止大会正常进程,纷纷给提案人打电话,动员其撤案。其振振有词的理由是“你仔细研究过高寒那个乙案吗?若没有,你这是对笔会负责任的态度吗?”,总之,将“五人提案有效”的原提案规则,不经任何程序,就悄悄地偷换为“经5人仔细研究后提案有效”的规则了。
可我万没想到的是,你居然一遇阻力就撒脚丫子地撤,连与我商量一下都顾不上了。你这一撤,王丹、陈迫空也跟着撤,反正这圈中也时兴“跟人不跟线”。这样就将我一人凉在那里孤军作战。国内赵昕也守不住;还好,还有个认“义”、认“理”的东海一枭,即使有“刘主席”亲自电话动员,就是不撤。最后当朱学渊、贝岭站出来附议“乙案”,打乱了对方违规劝退所造成的“提案人数不足”之如意算盘时,刘晓波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出尔反尔,再度食言:将本应起码提交会员作“二者择一”的平行表决——且不谈按照事先公布的程序是先“后案”再“前案”——变成了先行单独表决“甲案”,使其生效后再表决乙案。这样,原本简单多数的“二择一”程序,就被偷换成要用2/3票去否决已生效的甲案了。对这种公然玩弄和践踏程序的行为,我当然要断然拒绝。自此,程序内的正常竞争,只是作为创会初期的一种梦想,仅在那次大会上昙花一现,便在几个“民主叶公”们的联手摧残和众多“作家”们的冷漠中,给夭折了。
于是,笔会从此进入了得意洋洋、理直气壮的“黑箱”时期。
任何会员若有询问、质疑,就都被那位官腔十足,宣称自己“只对会长负责”——潜台词:“不对你负责”——的秘书长张裕给顶了回去。仗着掌管着NED给的钱,伴随着津贴、补助、获奖、出访、出书、稿费、开会,……等等而来的,是会员们对这一切越来越没有了发言权。理事会、尤其是秘书处的权力越来越不受会员们监督,名义上的最高权力会员大会则越来越象个投票机器和橡皮图章。总之,派生权力处处逃避源生权力的监督,涉及会员权益的诸多会务毫无公正可言,一套顺昌逆亡的潜规则在笔会内部悄然运行,这便是在刘晓波这次大会报告的一派盛世景象描绘下所掩盖着的笔会真正乱源。
那一次,同这一次揭露选举弊案的阿海一样——铁的事实已经证明:清洗掉高寒,笔会并未如清洗者所渴望的那样得到“安宁”——我成了笔会“动乱”的制造者。看来即使在笔会这样的所谓中国“精英”圈子内,要培育起成员们的自我权利意识,也还有漫长的过程。现在若哪位会员要抱怨笔会今天的“黑箱操作”和程序不公,那么我则要说,这恐怕同当年你对会员大会上的会员权利争取抱冷漠态度不无关联吧。
当时,我默默地承受了你不打招呼而突然“撤离”的后果。没有抱怨,没有责备,也至今没有向任何人诉说你与“乙案”的关系 。只是自那以后,我静静地断绝了与你的私人往来。
尽管我至今不知道你当时是在怎样一通“电话煲”的动员说服后就抛弃了“乙案”的,但我猜想,对方一定是用一些实用主义的说辞打动了你,如说什么高寒的那个 “财务公开”、“用人竞争”的章程如何如何不具有可操作性啦,若按照高寒那种“空头理想”去管理,笔会就没有人愿意干活儿啦一类。再加上你我本来就在是否设“监事会”上有所分歧,故你的轻易“反水”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三)
坦率地讲,你的两篇为“高寒开除案”辩护的文章,基本上是你某些方面综合素质的和盘托出。从内容方面看,它反映了你,和你所代表的群体,在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上所能达到的高度;从形式方面看,则反映了你的说理论证功夫所能达到的高度。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尺度,就是你对自己上述两者的自我评估是处于怎样一种高度。
我曾多次客气地对你说过——还记得在宾雁家中,你捧上你的“环保”大部头请他作序的那次吗?——“在我看来,你是搞文学的料!”我的潜台词很明显:你不该扬短避长。其实我这里所说的,并不涉及你的“观点”本身,而是指要将自己的任何观点“说圆”的那种功夫。海外很有几位搞文学出身的打算改行搞学术,都不成功。芦笛算一个,我想你也该算一个。有文学天赋的人,其长处是语言丰富,情感充沛;短处则是论证往往顾此失彼,难以自洽。我曾举出数例嘲笑过芦笛“各段互驳”。九七年那次与你的遭遇战辩论马克思主义,我之所以看了你的第二篇就再也提不起反驳的兴趣,原因就在这里(顺便一提:你答郭罗基提二十问中说,“我恪守了礼貌,让对方说了最后一句话。”不确,你记忆有误)。这次在笔会大会上,你跟郭罗基的辩论,根本就不在一个数量级上。这可不是有刘路、杜导斌、李剑虹、武宜三和刘荻等在一旁给吆喝一下,扎扎场子就能掩盖得了的。
你们原以为“高寒诽谤”,是你们手中的钢鞭。居然不顾此案的“被诽谤”当事人坚拒为你们的“开除案”背书,硬要举此鞭打人。结果郭罗基仅出一招,你们就溃不成军,被迫修改“罪名”,还把你从幕后给逼到了前台。
从你的后一篇反驳《从“独立评论”到“独立笔会”》来看,你堂而皇之地拿一个论坛来比附笔会,即使从善良的方面去理解,虽不说你蓄意胡搅蛮缠,至少也可说你是连某些基本关系都没搞懂。诚然,或许黑箱操作的利益机制又放大了你的这个理论盲区。
这里,我只谈几点思路供你去思考:
第一,你罗列出“独立评论”的坛规想说明什么?难道你的论敌是主张砸烂一切规则么?如果是,你的反驳有理;如果不是,你就是在说空话、放空炮。查:高寒在上届会员大会上辛辛苦苦弄出的那几千字的“独立笔会章程乙案”,并为它几乎孤军奋战到最后一刻,同时还贴出《英国议会议事规则》和若干NGO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信息,难道不就是最有力的本人对规章制度建设的证据么?仅此一端,你的无的放矢就凸现无疑了。
第二,“独立评论”论坛是明确的产权私有,其Owner在自己的领地里,只要不触法就可予取予夺、为所欲为。在那里,他或她还真有权不由分说地封杀任何人,禁止任何观点,推行任何风格和拥有任何特权。请问,这就是你和你的“同仁”们在笔会内的梦寐以求么?这就是“刘郑大军”——呵呵,借用一位新网友的妙言——所追求的独立笔会模式么?这独立中文笔会就是你们几个“同仁”的私有财产么?理事会和会员的关系,是老板与雇员的关系么?是“独立评论”与网友的那种类似于店主与顾客的关系么?
第三,如果硬要拿“独立评论”来比附独立笔会,那也至多只能用它的管理团队或它的股东团队(如果有)来比。因为也只有在论坛内部成员间,才会发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怎么可能用网友与坛方的关系来比附呢?这网友与论坛的关系,难道不是如笔会和非会员的关系么?
第四,郭罗基先生从你的“不跟你玩了”,引出你们一伙的“私家花园”意识,并给予了辛辣的嘲讽和尖锐的批判。而你不早不晚,恰恰在此刻抛出此文,这简直是你自己义务地给郭罗基的批判提供了一件现存的鲜活例证。其实,正是这种不经意流露出来的“私家花园”意识,正是这种将由选举产生的权力视为一种私有权力的心理,最能鲜明地反映出今天中国的一帮号称“自由主义精英”骨子深处潜藏着的专制文化基因。
第四,按照你的那套“不跟你玩了”的治会纲领,你还有什么资格和道义去抗议彼岸的专制当局呢?难道他们不也就是用这个“不跟你玩了”,才把你或我等赶出体制、赶出国门,甚至送进班房的么?他们不也就是将偌大一个中国视为自己一小撮的“私家花园”么?区别仅仅在于权力的范围和掌握资源的大小多寡而已——请别再说什么没有可比性,在“批评支部书记就是反党”与“批评会长就是反笔会”这点上,其可比性倒是强着咧!
(四)
自你“跳”到前台来为“开除案”辩护那一刻起,我一直在问自己:我们的分歧究竟在哪里?
我思来想去,也就在一点上:要真“龙”,还是要假“龙”。而它,又最终都落脚到“资源”上。
我们批判中共腐败、专制、不民主、无法制、没程序正义,缺权力制衡,……等等,等等,可我们自己呢?今天当我们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自我管理的小社区了,终于有了那么一丁点可以自我支配的小资源了,那么,我们自己能不能做到我们高调要求中共应当做到的那些个民主、法制、程序正义和权力制衡呢?在我看来,这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起码的。我们必须从自己做起,凡是要求政敌做到的,我们自身就得先做到。说穿了,本人不屈不挠地在笔会内一直坚持着和抗争着的所谓“公开性”和“竞争性”,不就仅指这么一点么?
我不是说给笔会干活就不该拿报酬,而是说,这报酬得堂堂正正地拿,名正言顺地拿,而不该是猫猫腻腻地拿,巧立名目地拿。如此,那就得有章法,有制衡。于是,这就捅了马蜂窝,就“犯众怒”了。记得在我提交“乙案”前,尽管有我与张裕就章程草案针锋相对的辩论;尽管有我对大会报告所举出的数十个错误的“挑刺”,但这些均未成为由你提议,并有余杰、余世存、陈迈平、……等十几位附议的提名我竞选理事提案的障碍。讨论大会报告时,我发言批评了其中有关“没能完成国内会员发展指标”的检讨属“冒进思维”作祟,作为被批评者的报告起草者陈迈平甚至还连连赞道“高寒的思路是个当秘书长的人才!”而彼时彼刻的刘晓波也是一个劲地赞扬,说我热心笔会公益,讨论会务认真,希望会员们都应这样,等等,等等。
可是,当“章程修正乙案”提出来了,原来这高寒要在笔会玩真格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了!于是,一个反制的统一战线顷刻形成。余杰等立即给我颜色看:公开宣布撤销对高寒的理事提名;于是,高寒不得不一人敌众人;于是,一切皆逆转——这一逆转,就一直逆到非要把前不久还同声赞扬的对象给清洗出去不可的地步。
在2005年笔会第二届会员大会上,明明有甲、乙两个章程草案提案,可甲案的起草者,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硬是将乙案堵在场外,来了个唯一候选案投票,来了个无竞争对手“获胜”——实在是可耻之极!
是的,郑义,我们终于在这一点上分道扬镳了:对于那些个平时常挂在我们嘴巴上的漂亮的东西,我想玩真格的,并随时都想付诸实践,而你则一直犹犹豫豫,吞吞吐吐,最后竟全面倒戈了!很明显,这是典型的“屁股决定脑袋”定律在作祟。因为,玩真格的“公开性”和“竞争性”,就都可能要触动到有些人那实实在在的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难,不就难在这“屁股-脑袋”定律吗?中国的一帮“自由主义精英”实在也不能免俗!
(五)
话已至此,就不得不解剖一下你们举起的党同伐异办笔会纲领了。该纲领曰:“同仁团体”。
据说,自清洗掉高寒后,不自量力的杜导斌一面高叫“开除案尘埃落地”、“开除案过去了”,要会员们“团结起来向前看”,一面又接连写下十几篇“论笔会的精神整合”——连刘路都讥讽他“真有点延安整风”的味道。尽管啰哩八嗦,云里雾里,但中心意思也就一个:“同仁团体”。
其实,笔会一再拒绝袁红冰入会,是这个“纲领”,余杰多次阻挠张广天入会(以失败而告终),也是这个“ 纲领”,今天“刘郑大军”力主开除高寒,以及逼退了黄翔、任不寐、茉莉等一批又一批的创会会员和老会员,还是这个“纲领”。
好一个“同仁团体”!
自1993年民联-民阵大联合失败,两组织的机关刊物《中国之春》(即现《北京之春》)和《民主中国》蜕变为编辑部自身的“同仁团体”后,这“同仁团体” 就似乎是海外异议群落的正常生态了。再加上刘青模式和吴弘达模式“吸资”的成功——前者即“中国人权”,一个活脱脱的标本:将一个中国人自己争人权的机构改造成老美展示其“人道关怀”的援华机构;后者即“劳改基金会”+ “中国信息中心”(《观察》),一个每年从NED划去“支持中国民主”基金$80万的“样板”——这就更强化了“圈子越小越便于操作”的意识了。
然而,“桔生淮南则为桔,桔生淮北则为枳”,须知,此团体非彼团体。“中国人权”即使曾年吸资数百万美元(用方励之、刘宾雁、郭罗基……作“招牌”!);吴弘达尽管年“吸金”绩效正猛追百万美元(不愧为高手!),但它们是中国的民间组织吗?它们能成为中国的民间组织吗?
因此,对于笔会这种跨国界,有着一定规模、且有着相当规模预期的会员制组织,要健康地发展,就不能不搞成一个“大圈子”,就不能不探索出一种与现存的异议群落“同仁团体”另有特色的组织结构了。而在我看来,离开了玩真格的“公开性”和“竞争性”,一句话,搞兼容并包,还真看不出它有其它什么路子。
是的,搞“大圈子”,搞公开性和竞争性,也会有风险。可这世界上做什么事没有风险呢?在一个兼容并包的组织内部,一定会有各种矛盾的交错,会有争执和辩论、亦会产生一些麻烦,然而,这是一个组织规模发展之代价,也是一个组织健康成长之必需。否则,你要么就像吴弘达模式那样,小到无所谓“黑箱”不“黑箱”,反正是他一人说了算;要么就像现在这样,用“黑箱操作”来运行会员组织。最终,便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甚至如你这样有着“民运大佬”头衔者,也是千年道行,一朝玩完。
好了,可不可以这样来总结我们的分歧呢:
当你还一直站在各种各样的“有资源”同仁圈子之外时,我们是“志同道合”的;而当你有可能参与染指某项“资源”了,你就不得不与铁哥们高寒分道扬镳了。
(六)
在结束前,说几句“向前看”的话。
第一,关于“资源”。本人不是“资源”虚无主义者,但却是“资源”利益最大化者;是“资源”与“事业”相得益彰者;是最大限度地调动成员积极性以使组织生机盎然者;是希望将笔会建设成一个中国NGO的示范者。
第二,关于“监事会”。记得当年创业讨论“笔会章程乙案”时,你我的一个分歧点就是要不要“监事会”。你以民运过来人的身份说:这“监事会”往往是乱源,一帮人平时不干活,专门找茬,许多民运内斗就是这样发生的。且不谈理论上的权力制衡,仅从这次“高寒开除案”搞到你们骑虎难下,还要硬着头皮——在张裕地具体操作下——走到黑的地步,不就恰恰因笔会管理机制中缺乏一种超脱的平衡机制吗?我想,无论是现已经让你们成为被告的“高寒开除案”,或者是将有可能使你们成为被告的“选举合法性弊案”,如果此时此刻笔会内部有一个“监事会”出来为你们解套,你们不是该谢天谢地吗?请记住,对于中国异议营垒而言,作为一个会员制的NGO,笔会已经向众人展示出了一个其内部无制衡必致内乱的样板。应该说,教训是很深刻的。
第三,关于张裕。据说你还舍不得张裕这个“拐棍”,这也是当甩手掌柜们的一个共同弱点。此君的长处是干活卖力和懂点外语,但短处却是干大事一定砸锅。近的仅举“高寒开除案”和“选举统计弊案”,远的则仅举“营救蒋彦勇案”和“师涛控告yahoo案”即可。试想,这“开除案”,其他皆不计,如果换了我,会如此让对手在文本上抓住“剥夺辩护权”这种让你们一伙抬不起头,说不起话的致命伤吗?还有那“营救蒋彦勇案”。这位曾被杜导斌肉麻地吹捧为“有总理相”、 “有总理才”者,当年居然卖力鼓吹要将蒋彦勇这位现职军方高干,与系狱政治犯秦永敏绑在一起,用同一封公开信来施救。他还自以为不无雄辩地质问道:“莫非是认为那些人没有资格与蒋医生相提并论?哪方面?人格上?政治上?思想上?苦难上?”,云云。后来,只好让他出局靠边站,对蒋救援才进入正轨。就更别说那师涛案了。明明一桩可趁热打铁,调动中西各界,尤其是商界、律师界和政界大介入、大轰动的以笔会为主导的营救个案,到了张裕手中,居然就止于发几个不痛不痒的声明,开一个应景似的记者会而已。直到数年后,此案不得不送到吴弘达手中去炒冷饭。这些,难道还不足以得出结论:此人至多只能是一个干点文牍类杂务的料吗?就其资质而言,“秘书”与“秘书长”,一字之差,天渊之别。难道就仅仅因为一个外语的技术性障碍,就不得不将他这“砸锅漏”与你捆绑在一起吗?如果你静下心来认为我多少说得还不无道理——当然这得首先收起你那文学家的感性思维 ——那么,就不妨试着在你的任命权限内稍微引入一点“竞争”机制,我看你的“秘书长”难题便会迎刃而解了。
第四,关于我们的博弈对手。只有傻瓜才看不到,在笔会内部一定有我们的博弈对手在纵横捭阖。无论是甲方或乙方,都有。这甚至在笔会外的批或保余王“排郭门”的双方,和对高“落井下石”的正反双方,都适用。其实,问题不在于我们的对手会如何,而在于我们自己心中是否有数,是否被对方当枪使。我们与我们的博弈对手的较量,归根结底是两种文明的较量,“打铁还靠身板硬”,这一点做到了,其他就不会受制于人了。
第五,关于庭外和解。对此我只有一句话:于我,和解的大门是一直敞开着的,直到法官下达判决的那一刻。
好了,这“心”也谈得过长了,就此打住吧。
再见!
2007年11月3日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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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消息来源?--007
为什么笔会留着“杨千峰”,他写过啥鸟文,谁知道?--解乏
笔会应该找出杨千峰,开除,以儆效尤!--沧海桑田
还有老枭,也应该开除,无组织,无纪律,典型的自由主义。--沧海桑田
还有郭罗基、盛雪、刘水、黄河清,都应该开除,以纯洁组织。反正现在笔会和刚开始时不一样了,不用四处拉人了。--沧海桑田
暗箱操作,写文章的对这么个破官这么在乎干嘛? --司马宇
呵呵,高寒又出来咬当初自己的入会介绍人郑义了-----这家伙正如廖亦武所言:“徒具人形”,不管人家当初怎么帮助过他,最后他一言不合就一定撕破脸皮恶语相向。当年帮他办美国绿卡的美国“明报”社就吃过他这种大亏。
对这种恶心人物,大家最好的办法是根本不搭理他,当他不存在好了。--安魂曲
不懂了吧,去读读老枭的文章你就知道了。告诉你笔会现在掌握的“资源”:观察、民主中国、议报、北京之春。看到了吧,对于笔会中的那批文人来说,还有比这几个地方更重要的吗?尤其是国内那批根本就在正规报刊上发不了稿的“民运”人士,能在上面这些民运网站、刊物上发稿挣稿费,就是他们的唯一生路。所以,当上了笔会的官,你首先自己就容易在这些地方上稿了,同时也可以左右无论哪位“民运”人士可不可以在这些地方上稿。你不要以为民运人士就都有气节,饿死也不怕。真到了生活无着的地步,他们也同样屈服。比如说吧,为了能在上面这些地方上稿挣些稿费养家糊口,他们就不得不服从笔会领导要求。 --沧海桑田
足下的“小人之心”和“想象力”都令人佩服!所谓“民运人士”与其巴结“笔会领导”,以“为了能在上面这些地方上稿挣些稿费养家糊口”(姑且不论你的这个GOUPI逻辑是否成立),何如直接向党国投诚,或当初就去党国钻营,一定比笔会更加“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以“为了能在国内广大的舆论阵地上稿挣些稿费养家糊口”?以为笔会的“作家”都象你那么白痴弱智?--小乔
开除是没有必要的,留着他们玩也不错,最好是入会时严格审查,免得回头又想要开除,麻烦。--不锈钢老鼠
真的?为五斗米就算了不畏五星红旗就不错了。不外调内访就做不到“严格审查”基本上说,严格审查只对死人有效。 --找李毅兵
除了严格审查之外,建议笔会搞个神秘可怕的入会仪式,能够减少内斗。郑义和余杰这方面做得不好:明知道有些人是LOSER神经病,还介绍他们入会,自找麻烦。--不锈钢老鼠
原来郑义和余杰是神经病导致LOSER。 --找李毅兵
【独立中文笔会未上任副会长巫一毛辞职 】是否属实?--张鹤慈
有会友在笔会论坛求证,我至今未看到一毛大姐出来证实或辟谣。郑义老人家老好人,把谁都当“好人”待,即使自己吃了大亏,照样打落牙齿和血吞闷声不响。俺以前骂过小余,后来发觉小余其实比许多骂他的人心地善良得多。--小乔
由你的两件感触来看,打是疼,骂是爱的说法还是有道理的。笔会还没有监事吧?小乔应该主管刑堂。 --找李毅兵
有人说:“郑义和余杰这方面做得不好:明知道有些人是LOSER神经病,还介绍他们入会,自找麻烦。”这只能说明郑义和余杰等人自己就是神经病。不过在我的眼中,他们不是神经病而是“精神病”,即在“精神”上、思想上有病。换句话说,他们在“精神”上并不自由,在思想上也决不民主。--欣鸽
作者:资料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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