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旺坛建议】- -   重贴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旺坛建议】- -   重贴   
胖鹭鸶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5/06/17
文章: 1695

经验值: 13053


文章标题: 【旺坛建议】- -   重贴 (848 reads)      时间: 2007-10-30 周二, 上午1:10

作者:胖鹭鸶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2642558

不太成熟的旺坛建议,请狼协及诸网管抽空看下。


我的想法主要着眼:


O 技术上可行,不涉及管理方面太多的精力和财力;

O 新法能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保证长期良性发展;

O 保持原有优势,采取一定限制,使得争论的双方保持距离和理智,力争“观点不限,理性交流”。

-------------------------------------------------------------------------------

具体的可行方法,就是授予主帖持有人以挪帖权,而非删帖权,只是将特定的跟帖挪至特定的栏目。主帖持有人可以选择使用或放弃这种新的权力。

为此,必须作出以下限定:


1.主帖

(1)主帖持有人有移帖权。主帖的定义必须依照本坛现行规则加以限定。(如:主帖是指若干字数以上的符合本坛现行规则的首创文字作品。)

(2)移帖权是主帖持有人的特权。主帖持有人有权将他/她认为不合适的跟帖移至本坛特定栏目。

(3)所有主帖持有人一律平等、不受歧视的享有上述移帖权。

(4)主帖持有人在行使或放弃行使移帖权之时,不受外力限制,即不受时事、坛主、管理层、虚拟法庭、外坛、跟帖持有人等外力限制。

(5)禁止主帖持有人用任何方式删除、修改主帖之下的所有跟帖和被移动的跟帖。

2. 跟帖

(1)跟帖持有人有跟帖权。跟帖必须符合本坛现行规则。

(2)所有跟帖持有人一律平等、不受歧视的享有跟帖权。

(3)跟帖持有人同意并接受主帖持有人的移帖权。

(4)跟帖持有人在行使或放弃行使跟帖权之时,不受外力限制,即不受时事、坛主、管理层、虚拟法庭、外坛、主帖持有人等外力限制。

(5)禁止跟帖持有人用任何方式删除、修改主帖和主帖之下的所有跟帖和被移动的跟帖。


================================================================================

主帖持有人只是将特定的跟帖挪至特定的栏目。栏目的名称可以是一大池子叫“浪里白条”。也可以是五花八门的分些小池:“螺狮青”、“青根鱼”、“青鲲”、“黑鲩”、“草鱼”、“马哈鱼”、“大鳄鱼”、“武昌鱼”等等。甚至可以有“美人鱼池”,专门放主帖主人极力推荐的最佳跟帖,以便斑竹直接将此鱼送到岛上。(这个技术上稍微难点,需要在原地保留原跟帖的同时,系统将拷贝帖送入池中。)


作者:胖鹭鸶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胖鹭鸶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12924 seconds ] :: [ 27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