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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法庭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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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虚拟法庭可以休矣
所跟贴
虚拟法庭可以休矣
--
芦笛
- (1065 Byte) 2007-10-29 周一, 下午12:23
(946 reads)
zhanyu
[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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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反对!
(268 reads)
时间:
2007-10-29 周一, 下午1:45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里是我所知的唯一一个存有司法体制的论坛,值得珍惜。有缺点,改就是了。出点儿错有什么大不了的,别说是虚拟的网上,就是在现实中,不论是中国还是美国不都有冤案吗。
不过,这次审理确实错的离谱。但其根本原因还不能归罪于党朋陪审员,而是“糊涂僧判断糊涂案”,也就是法官。
法官的第一个问题实属荒唐——“这五帖是不是必删帖?(大意)”这就导致陪审员答“是”和“否”都正确(因为其中有必删帖和酌删帖)。而且,最后的判决更是错上加错、雪上加霜:“恢复那五帖(大意)”。难道从“那五帖不是必删帖”就能推出“那五帖不能删从而必须恢复”的结论吗?这是什么逻辑?
实践证明:那五帖恢复以后被新版主删掉了其中四帖(也许没有这次审判五帖全删也是可能的),而原、被告,陪审员,网友无一人提出异议。这从根本上说明了,此次判决——恢复原帖——是错误的。
那么,应该怎样提出第一个问题呢?
我认为问题应该是“这五帖该不该删(须逐一说明)?”这就会使哪帖是必删、哪帖是酌删也就是可以删、哪帖不应删有了明确的界定,也就使得应恢复哪些原帖的问题清晰起来,进而使得恢复原帖的判决能明确、有依据。
当然,陪审员也是有缺陷的,比如他们应发现此点且应提出,除非他们已事先抱定某种态度。:)
最后,再说一遍:反对取消法庭,这不过是前进中的错误,没什么大不了的,改进一下就好。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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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也有陪审员的难处。
--
老石
- (175 Byte) 2007-10-29 周一, 下午11:57
(224 reads)
老詹,
--
邋遢道士
- (109 Byte) 2007-10-29 周一, 下午10:47
(204 reads)
老道,
--
zhanyu
- (230 Byte) 2007-10-30 周二, 上午10:01
(19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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