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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的话(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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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的话(二) -- Anonymous - (1274 Byte) 2007-10-25 周四, 下午9:05 (909 reads) |
虚怀若谷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7/06/09 文章: 1019
经验值: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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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虚怀若谷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您说我是“不错的写手,不穷表达观点的各种词汇,以及替换词汇的能力”,这实在是过奖了。我经常感到自己的词汇不足,词不达意,限于水平,这是无可如何的了。
您说“在你身上的确领悟到不少”,其实我对您亦是如此。观察中国人的人性,总是使我沮丧。某种程度上,甚至包括我自己。我作为中国人,也不能完全摆脱这种印记。这个问题不多说了。我想,你的领悟也许对,也许不完全正确。下面解释一下。
为什么我的帖子有时要骂呢。其实,写这种东西,难免要骂人的。鲁迅一辈子都在骂人。在网上的论坛大拿,有几个不是在“骂”。我固不敢和这些人比,但,对于自己认为丑恶的东西,就是要骂。这是我的性情决定了的,实在是改不了的。
当然,我这里说的骂决不是论坛中几个共党卫士那种骂。想来在这里出没的网友都知道那几个共党锦衣卫,专门用最最下流的语言骚扰几个和他们政治立场特别相反的网友。在下因为政治立场过于鲜明,也成了他们骚扰的重点对象之一。您作为斑竹,看到的帖子可能比我更多,对此想来深知。
我是一贯主张言论绝对自由的,我对言论自由的坚持已经到了“近乎不可理喻”的程度了。我曾经设想过,假如我作版主的话,我除了广告帖和重复发帖以外,将不删除任何帖子。但是几个共党锦衣卫的存在,那种我原先确实做梦都想不到的下流辱骂的存在,给我出了一个难题,证明我的理想在现实面前的碰壁。有些人是故意利用言论自由,无所不用其极,来达到把别人的言论,而且通常是站在正义立场的言论挤走,最终实现自己的一言堂。这一手是中共在上世纪40年代利用國統区的言论出版自由颠覆国民政府,然后完全剥夺除中共党徒和奴才以外的其他人的所有言论自由的缩小版。我不得不承认,如果我当版主,我也不得不删贴。事实上,我在自己的多维博客上,已经不得不被迫实行几次删贴了。因为有些共党奴才的跟帖,比这里的几个锦衣卫还要恶毒和下流,我要是完全实行民主原教旨主义,就着了它们的道了。
因此你说“别人骂你的帖子被删,你会感到舒心”,其实我并没有那么舒心,但是我当然希望那些帖子消失,看到那些帖子消失,我或多或少有些轻松,但这和“舒心”是两回事。
正因为我对言论自由的坚持已经到了“近乎不可理喻”的程度,如果是我作版主的话,那些反法轮功的帖子,很可能会更加谨慎的处理,而未必会真如我所说的“这种五毛的帖子应该被删掉”的删除。其所以会有那种表述,其实是情绪有所波动的一种语言而已。但是,我也不甚明白,既然你因为“孰不可忍,随便,你这个垃圾!(斑竹,把我的号封六个月吧,免得生气)”这样的帖子能够一时气恼(老实说,我看不出这个帖子有什么特别值得气恼的地方),断然封禁一个网友,我因为看到那么卑鄙无耻的五毛,和法轮功无冤无仇,为了拿共产党的几块钱,继续不断往被共产党迫害的法轮功身上泼脏水,这就像一个恶棍轧折了别人的腿,还专门雇用流氓去受害者床前帮恶棍辱骂,我看到此等难以言喻的无耻恶毒的现象,说一句半句过头话,似乎也是情理之中。老实说,如果我真当版主,这种过于卑鄙的五毛帖子,我会容忍一部分,但到适当的时候,我是要给五毛们一点颜色的。
关于帖子移动事。我始终认为你处理欠妥。其道理何在,我当时即已经说明。你说“就说你吧,别人骂你的帖子被删,你会感到舒心,而你的一个帖子被移到众议院,并且斑竹明确告知:换掉那几个违规词,班主将把文章重新恢复在主论坛。对这样一个正常、合理的要求”,你把我的这个帖子和那几个骂我的网氓的帖子并论,我认为并不适当。我有像他们那样辱骂过吗?我的该帖的性质,和他们的骂帖性质一样吗?中间我和他们的对骂帖,因为是他们挑衅在先,我于是也面对面的用了脏话还击,後來被你一并删掉,我对此有过任何不满吗?我那个帖子的性质决然不同,那里甚至没有具体的涉及任何论坛中的具体网人。你当时的理由是“攻击网友”,我当时就说明没有攻击任何人,这样昭彰的事实,你却始终不予承认。对于你的甚至不合你自己的严打规则的行动,我自然无法“配合”。那个帖子我也在别的论坛发过,都没有任何人提出任何问题。对于区区一个帖子的移动,本来小事一桩,没有什么“受不了”的,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对于我认定的正确的道理,是决不放弃的。
本来,对于论坛当时已经混乱到那个情况,确应管理了。你删去下流的骂帖,严肃坛规,是完全正确的。但你的严打,後來扩大到了有些网友使用“弱智”“白痴”这样的词语,而且不是针对任何具体个人的应用,都被你“严打”了,这不是笑话吗?网络论坛,搞的比公开发行的杂志还干净,可能吗?合理吗?您的严打,到最后,不满的决不仅是那几个共党卫士,但是可能别人不像我那么“不通世故”,反应直接而已。您的这次和昭昭若昏的官司,本来占理却失败,除了陪审员制度的重大弊病意外,也和您的这种“严打扩大化”有关。不知这个问题你想过没有。
以上是我对相关事实的澄清。当然,您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如我保留我的自己的意见一样。
最后谢谢你最后一段的勉励。也祝你好运。
作者:虚怀若谷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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