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愚不可及的“鱼与熊掌”之争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愚不可及的“鱼与熊掌”之争   
所跟贴 愚不可及的“鱼与熊掌”之争 -- 芦笛 - (4016 Byte) 2007-10-02 周二, 上午10:55 (1095 reads)
猞猁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7/05/04
文章: 106

经验值: 3321


文章标题: 芦笛你根本就不知道胡平的观点是什么 (258 reads)      时间: 2007-10-02 周二, 下午1:01

作者:猞猁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把他的原文看一遍,不要打稻草人

=============================================
什么是人权,什么不是人权

作者:胡平

另一个重要区分是所谓政治权利与社会权利。以联合国大会一九四八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为例。该宣言所列举的三十条人权项目,明显可分为两种。

象言论权、集会权,迁徒权,属于“原始性”的权利,只要公共权力承认其合法性并不加阻拦,它们便可得到实现。这里依然是要求政府必须“有所不为”。

另一部分权利,如受教育权、社会基本福利权,则是一种“扩展性”的权利,它们的实现需要有国家权力的积极干预。比如说“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庭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这一条,怎样才能保证它兑现呢?假如一个人失了业、或者丧失了工作能力,或是遇上严重的天灾人祸而生计无着,谁来给他及其家属提供“健康与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呢?言外之意很明显,那就是要求政府承担起这一责任。这又是在要求政府“有所为”了。

我们不妨把前一类权利叫做政治权利,把后一类权利叫做社会权利。那么,我们面临的问题便是:我们是否应该把这两种权利等量齐观?倘若必须有所侧重,政治权利与社会权利二者孰先?

众所周知,中共屠杀和平集会的民众,监禁发表不同政见的人士,这显然是在侵犯言论集会等基本人权,故而遭到西方社会的严厉谴责。但是共产党却可以反唇相讥,说既然在你们西方社会也有人失业、有人无家可归,有人生病而得不到够“水准”的医疗,因此你们也违反了人权。

共产党还可以进一步争辩说人生第一件大事是吃饭,因此社会权利远比政治权利来得重要。搞社会主义才是最讲人权。这种观点还可换一种方式来表达,一直有人发表如下一类论调:在一个人饭都吃不饱、也没钱上学校的情况下,言论自由对他有什么意义?既然今日中国大陆依然未能摆脱一穷二白,那么当务之急就该是让人们吃上饭、念上书,政治权利的事情眼下还提不上日程。如此等等。

上述似是而非的观点的提出,证明在现代,人权概念已经混乱到什么程度。照说,权利一词本来是指一个人“能够做些什么”,所谓政治权利就是如此。但是象所谓社会权利之类,其实却是指一个人“应该得到些什么”两者显然不是一回事。

在谈到自由问题时,爱因斯坦多次引用叔本华的一句话:“人能够做他想做的,但未必能得到他想得到的。”

比如说言论权,其含义是很清楚的。那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发表他的各种意见,任何人不能因此而对他强制干涉。

然而,什么叫受教育权呢?至少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说你是黑五类、是反革命暴乱分子)而强行禁止一个人上学。

另一种解释则是,一个人,不管他是否能交纳足够的学费或者考试达到一定的水平,他都应该进学校学习。

显然,前一种解释才是本来意义上的权利,后一种其实不是权利而是福利。

我们知道,人权概念最初来自自然法理论,它是指一个人在自然状态下所固有的东西。譬如流落到荒岛上的鲁宾逊。鲁宾逊只身在荒岛之上,他有些什么呢?毫无疑问,鲁宾逊可以自由讲话,可以谋取食物。鲁宾逊当然是自由的,因为再没有任何人去强制他。

但是,鲁宾逊未必总是能够得到足够的食物和必需的治疗。

那么,鲁宾逊能否因此而抱怨他的基本人权受到侵犯呢?当然不能。因为没有任何人在侵犯他。他之没有得到他想得到的一切(丰富的食物、必需的医疗等等),不是由于被他人有意剥夺而是由于恶劣的自然条件。另外,鲁宾逊也不是被流放的囚犯,他并没有失去迁徒权,是汪洋大海、而不是任何人或政府的禁令使他与社会隔绝的。

鲁宾逊的境遇最清楚不过地表明什么是人权,什么不是人权——鲁宾逊能够做他想做的一切(既没有任何人强制他,也不存在他妨碍任何人的情况,所以他是彻底自由的),但未必能得到他想得到的一切。


作者:猞猁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猞猁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212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