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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准备向董事会提出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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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准备向董事会提出新立法   
所跟贴 芦笛是不是包含在内? -- 马悲鸣 - (0 Byte) 2007-10-01 周一, 上午5:09 (84 reads)
润涛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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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21
文章: 578

经验值: 400


文章标题: 即使不包括芦笛,一个人也翻不了天啊 (167 reads)      时间: 2007-10-01 周一, 上午7:15

既然是坛规,当然包括每一个人。更何况是芦笛本人提出来的。

问题是:什么算骚扰。怎么定标准。

对于没什么贡献的就是以骚扰写手为乐的人应该永远开除,对于有大贡献的写手,比如你老马,不能开除。

另外,证明谁谁是白痴,如果证据确凿,也不算骚扰。因为你也可以证明别人白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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