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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23條演義全文 明報主筆:劉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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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3條演義全文 明報主筆:劉進圖   
所跟贴 23條演義全文 明報主筆:劉進圖 -- wm - (236 Byte) 2003-11-03 周一, 下午11:03 (488 reads)
wm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623

经验值: 16970


文章标题: 硬朗推銷 火頭四起(四) (105 reads)      时间: 2003-11-04 周二, 上午1:09

作者:wm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硬朗推銷 火頭四起(四)





一般市民未必明白23條立法的種種複雜觀念和法律爭拗,但肯定知道警察如果可以沒有法庭手令入屋搜查,對個人自由會有很大影響。憂慮警權過大是23條立法辯論中最常為市民提及的。





警方為何提出這樣的要求﹖其實,警方希望有這個權力,由來已久,目前法例只容許警方為阻止正在發生的罪案而入屋搜查,不用事前申請法庭手令,對於尚未發生的罪案,或者已經發生的罪案,警方的入屋調查權須受法庭監察。在較早前的反恐立法中,警方以恐怖活動難偵查和危險性大,也曾提出無手令入屋要求,希望打開一個缺口,立一個有利警權擴張的先例,結果不成功,政府為求反恐法速速通過,回應國際要求,在議員壓力下放棄了無手令入屋要求。如今為23條立法,警方高層覺得是大好機會,保安局上次「撻Q」,欠了警方一個人情,今次用力爭取。





為了減輕公眾和議會的疑慮,政府在條例中訂明,警方破門入屋,只限於緊急情

作者:wm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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