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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路遇「倒卧」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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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遇「倒卧」该怎么办?   
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路遇「倒卧」该怎么办? (1008 reads)      时间: 2007-9-23 周日, 上午11:37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路遇「倒卧」该怎么办?

马悲鸣

「倒卧」这个词是指49年前死于街头的流浪者。我这里不是指这种「倒卧」,而是指走路遇到摔倒或晕过去的人该怎么对付。这个话题牵扯到现在国内出现的一个现象,就是见义勇为者往往被「倒卧」的家属指为撞人者告上法庭索赔,还真让救人者百口莫辩∶“人都是自私的。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还要救?肯定是你怕负更大的责任。”

此风一长,如今亲友之间互相告诫“看到老太太摔倒离远点”成了口头禅。

抛开这些不谈,“证有易,证无难”。证明一个事件的存在只需拿出证据就行。可证明一个事件的不存在却无法拿出证据。因为不存在的事件是没有证据的。撞了人是很容易证明的。被撞者自己就是证明。而没撞却提供不出任何直接证据。

我对国内宣传的见义勇为很不以为然。上次有一人落水,五个人跳下去救。结果落水者被救了上来,救人者却淹死了三个。这种救法很不划算。

由于中国控制传媒,类似的救人事件只进行选择性报导。凡落水者被救成功,而救人者牺牲的就大力报导其感人的英雄事迹。救人者没牺牲也报导其见义勇为。但如果救人没成功,则不管救人者是否牺牲,就都不报导了。这给人一种假象,似乎凡有人落水,总能被救起。救人牺牲者固然是烈士,没有牺牲者也是英雄。“安知我这次下去肯定牺牲呢?如果不牺牲,我就是英雄了。”想到这儿,便不顾一切地扑通一声跳入水中。

事实上每年死于溺水者不知凡几,中国从来不公布这本无政府责任的年淹毙总数(这才是阻吓乱下水,减少淹死最有效的措施)。而救人成功,又被记者发现报导出来的的只是其中非常少的几件而已。

如果遇到落水怎么办?

第一是先找器材,如长杆,绳索等。能用器材救援的最好不要下水。非下水不可的也得先给自己做好安全保险,比如拦腰系上安全绳索以防不测。这样即使救援失败,至少自己是安全的,不必再麻烦别人冒着生命危险来救自己。见义勇为必须以理性判断为前提。

路遇「倒卧」该怎么办?

被「倒卧」家属讹上是题中应有之意。首先这「倒卧」就各有不同。而路遇者往往并非施救专家,并不知道该如何救。有些「倒卧」非专业人员不能救,比如中风,本来是不能动的。你这么一奋不顾身,得,人家本来还有救的,让你给见义勇为成没救的了。还有这摔伤骨折。你一奋不顾身,没准把人家已经断了骨头弄得创面更大了。

路遇「倒卧」的见义勇为结果并不一定理想。有一半的可能会把事弄遭,甚至断送「倒卧」性命。你负得了这「奋不顾身」的责任吗?

如果你没有身怀救人绝技,我劝你最好还是别奋不顾身。最好的见义勇为办法是赶紧给救援中心打紧急呼救电话。他们不但是专业救人单位,而且责任就是干这个的。

只要打通了电话,你就算有了一级见义勇为。这比袖手旁观强多了。

如果想再进一步见义勇为,可在救援中心汽车的到来前看护「倒卧」不致加重创伤,比如呼吁行人绕路等。

另外,见义勇为者必须尊重「倒卧」的尊严,必须征得「倒卧」同意才能施以援手。故必须先问明人家确实需要你帮助,才能有所动作。否则就是侵犯了「倒卧」的人权。

一旦救援中心的汽车赶到,就没你事了。该干嘛干嘛去,别再等着招「倒卧」家属怀疑而挨讹。

中国人普遍有讹诈的天性。比如49年前全国人民都把自己生活不富裕的责任赖在地主资本家的剥削上,把本无刑事犯罪的有钱人整了个不亦乐乎。又比如1966年,全国人民都把自1949年以来十七年的生活不富裕赖给走资派,又把本无刑事责任的老干部整了个不亦乐乎。如今只是个别的放赖讹人,真是改善太多了。

我奉劝那些心底暗藏英雄主义情结的潜在见义勇为者注意,为防讹诈,奋不顾身前先得想好了对策。

救人是救援中心的职守所在,路人没必要越俎代庖。

【附录】~~~~~~~~~~~~~~~~~~~

新闻来源:亚洲周刊

李永峰/南京市民彭宇做好事扶起跌倒老人,却被老人母子指为肇事者并告上法庭,冲击中国人的道德底线;更离奇的是南京法院枉法判决激起公愤,网民一边倒批评司法不公,突显公权力不彰、老百姓被迫自力救济。

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却演变成一场全民风暴,媒体评论、网络议论都直指中国人当下道德底线的沉沦与司法正义的泯灭。南京市民彭宇在街头扶起跌倒的徐老太,却被徐老太指为肇事者并告上法庭索赔,这本已冲击中国人脆弱的道德底线,而更离奇的是南京法院在媒体的全程跟踪报道之下,罔顾事实、枉法判决做好事的彭宇要向徐老太赔偿。此案不但重挫中国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尊严,而且强烈冲击了中国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基础和基本价值体系。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六十五岁的南京市民徐寿兰(后被普遍称为“徐老太”)在车站准备上车的时候跌倒受伤,被身旁一个叫彭宇的年轻人扶起。因为受的伤比较重,彭宇在徐老太儿子赶到现场后,一起把徐老太送到了医院。到了医院,徐老太的伤被诊断左股骨颈骨折,治疗需要医药费四万多元。出乎彭宇意外的是,徐老太的儿子突然对他说,小伙子,老人是你撞的,你要负责全部医药费。彭宇说他当时懵了,他只是好心帮忙,现在怎么能赖他呢?双方在医院里发生争执,最后以报警、双方作笔录而终。

今年三月,徐老太一家正式把彭宇告上法庭。彭宇极感失望与无奈,不得不向媒体求助。于是案件始为世人所知。法庭受理此案以后,前后一共开庭四次,媒体全程关注。媒体发现,此案的审理在两个环节上颇具戏剧性,作为公权力机构的派出所与作为原告一方的徐老太一家漏洞百出,而且涉及作伪证。

第一个具有戏剧性的环节与当时在医院作的笔录有关。四月底,第一次开庭时,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调取当时出警派出所的原始询问笔录,派出所却以正在搞装修为由,称无法提供。可到了第三次庭审,徐老太的代理人却又拿出了一份据说是当时民警对彭宇所做的原始询问笔录电子文档和民警的回忆材料,以作为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证据。

第三次庭审后,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节目专门采访彭宇与当事的派出所长,当著镜头,这位所长说“我至少找了六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觉得这个案子很复杂,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他是用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自己的手机说就是这部。紧接著,彭宇当著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资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而且也并非如所长所说是笔录后第二天拍摄。在记者追问下,所长终于说出照片是徐老太儿子所拍。原来徐老太儿子也是警察,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引擎”发现,他是南京市公安局八处职员。

第二个戏剧性环节与第三方证人有关。一位叫陈二春的证人站了出来,七月六日第三次开庭时做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著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但在法庭上,徐老太坚决不承认陈二春当时在场。陈很激愤地对徐老太说:当时真的是我,我可以对天发誓。最后他调出与徐老太家人的通话记录,揭穿了徐老太的谎言。

鼓楼区法院在九月四日做出判决,法官的判决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法官王浩最后“按照常理”判处彭宇赔偿徐老太四万五千多元人民币(约五千九百二十美元)。这一判决令彭宇当场落泪。此案唯一证人、旁听席上的陈二春更加激愤,对著在场电视台的摄像机大声说:“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真正的证词不被采信,而采纳几乎被推翻的伪证,自然激起公愤,媒体一片哗然,《有人摔倒,你扶不扶?》、《法律不能逼人当“小人”》、《彭宇: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法院判决依据是法理还是常理?》、《武断的“常理”让人胆战心惊》等标题散见国内各主流大报。

当这一判决传到网上之后,网友的反应比媒体还要激烈。天涯社区同时出现了三十几个讨论这一判决的帖子,其中最热的一帖,从九月四日开始到九月十一日,短短七天内访问量高达三十二万多,回帖数也高达一万二千多帖。刚开始网友中也有不同意见,认为无论法庭怎么判,都应该遵循程式正义原则,维护法庭的权威裁决地位。但随著各方资讯的汇总,以及网友动用“人肉搜索引擎”,找出了更多法庭当时也未涉及的相关内幕。全国参与此讨论的几十万网友不停的攻错辨析,通过制作现场示意图、呼吁更多目击证人站出来等等,逐步还原推理事件发展的每一细节,到最后事实真相基本清晰,网友一边倒地把愤怒的矛头对准法院与徐老太一家。也有网友认为罪魁祸首还应该加上医院,一个骨折可以用到医药费四万多元,中国的医院也在逼良为娼。

此案在中国互联网上引发的风暴,也再一次揭示了中国网友令人叹为观止的力量。尽管如此,由于中国没有可以被信赖的、独立的司法体系,公权力不彰甚至为虎作伥,弱势群体难以循正常管道捍卫自己的权益,老百姓只能靠自己,而网络就是他们自力救济的重要管道。

从彭宇一案来看,中国网友在司法体系中无意扮演了“民间陪审团”的角色,来实现老百姓的自力救济。这种“民间陪审团”式的攻错辨析,能让一些冤假错失的案件在难以被信任的法庭之外找到一条新的,虽然没有司法效力,但是依然值得安慰的通往正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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