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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提上来答清风网友----你对美国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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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答清风网友----你对美国一无所知   
所跟贴 您老的理解力好像成问题 -- 随便 - (131 Byte) 2007-9-11 周二, 上午4:40 (135 reads)
dawang






加入时间: 2004/11/18
文章: 1406

经验值: 40719


文章标题: 当我提出法律,实例,你又来翻案,未免迟了. (139 reads)      时间: 2007-9-11 周二, 上午6:54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想,是你理解错误,而不是我。因为,你举的例子,和事实不符。妈给我钱,限制我买书,我就买书。如果我不买书,而买了他物,方才是你所说的据为己有。即,布什不用捐款去竞选(买书),而另作其他用途(买了旁物)。你如果举的例子是说,候选人所得捐款,他能买其他东西,方才是你的[据为己有]论。

[你买了,这钱就是你的],也错。应该是:[你买了,书就是你的],钱到了书店里了。也如x-ray君所说,繁荣了社会。

你这个[你买了,这钱就是你的]例子,又表示竞选成功---得了书。选中总统(得书)。那么,还有落选的人,你又如何举例说明呢?

回头看看你的原文,你说:[他竞选,他使钱么,使多少都有详细的统计,难不成他收到钱不使在他自己的事情上,送给您老吗],这些话,和妈给钱买书的例子符合么?

当我提出法律,实例(Gary Lock),也即[都有详细的统计](报销),你又来翻案,未免迟了。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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