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回铁木(仅铁木):反对一切垄断是否在一切场合下正确? |
 |
所跟贴 |
说来说去,还是在混淆、扭曲言论自由的概念问题 -- 虚怀若谷 - (430 Byte) 2007-8-31 周五, 下午3:27 (172 reads) |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
|
|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您老没有,俺可读过。
史密思法明确规定,倡导暴力推翻政府者,得判长期徒刑。
他可不管你是不是扰乱公共秩序。只要你发表这类言论,就
犯法。
比如您倡导推翻中国现政府,只有中国政府允许您发表这种
言论。在美国就没那么好说话了。您没看过东海一笑和刘小
波的言论吧。
他们这种言论都可以容忍的政府,给民众的言论空间实在是
很大的了。俺属下的美国人,谁敢说个不字,命运肯定是立
即解雇。俺收拾了好几个了。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