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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如山,中共乃非法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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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法律这么简单呵, 你也挂牌当律师吧, 没准比高志晟还出色. -- 捂被子笑 - (0 Byte) 2007-8-28 周二, 上午12:55 (81 reads) |
dawang
加入时间: 2004/11/18 文章: 1406
经验值: 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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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wang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用不着律师专业人士,常人都可看出,中共选举法不合情理。譬如宪法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这规定中没有候选人,没有候选人人数,就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这样的法律当然不通。要通,它必须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由中国共产党提名候选人一名,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可之(不能用选举这词)]。接着又须解释认可的程序,如:该候选人向人民大会陈说自己的能力,接受人民大会代表的质询,然后由人民代表投票,如有51%的代表投赞成票,遂构成认可。如未得51%以上的赞成票,遂构成不认可。此时,共产党得另外再提名。直到认可为止。--这样,方才马马虎虎算是法律。
而如其现状,既不写明候选人由谁提名,又不写不认可时怎么办?这样的宪法,明摆着要人民大会非认可不可。既然如此(一定认可),那又何必叫代表们举手做戏?人人成了花瓶。
又如你们支持共产党永远执政,既然一党永远执政,那又何苦要搞甚么选举?岂不是多此一举?
作者:dawang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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