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wang
加入时间: 2004/11/18 文章: 1406
经验值: 40719
|
|
|
作者:dawang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随便兄,你说,[如果中国的主流民意反对共党,共党就统治不下去。因为,中国的选举办法是由公民首先选举乡,县两级的代表,然后由这些代表提名产生官员候选人]。
可是,你引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有这样一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领导成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你有没注意到?这段法规,并无提名人。最后只说[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没说[人民代表提名官员候选人].这样,我们不得不觉得,你的语言和中共的选举法有冲突。如不冲突,请再引来中共的立法,支持你这语言。
你又说:[如果大家对共党不满,只要推举出反对共党的,或者非共党成员的人大代表就是了。这些人只要10人以上,就可以联名推荐他们喜欢的,非共党人士做官员候选人]。你的话暗示,有共产党党外人士参加竞选。即,公民选举乡县代表时,候选人由甲乙丙等各党党员组成。也暗示,各党派都有人选中(如西方民主制)。也即,乡县两级的人民代表大会,系由各党派组成。如为两党,遂为51%的共产党,49%非共产党。或49%的共产党,51%非共产党。如目前的美国国会。这样,当然很民主。
你文中的[这些人]三字,当然指的是人民大会的代表。即,[10个人民代表就可以联名推荐他们喜欢的非共党人士做官员候选人]。这里又等于,你重复说,官员候选人,由人民代表提名。如果乡县人民代表大会有会员百人,遂可能有好几个提名,参加竞选。这样,当然很民主。中共境内有没发生过这样的竞选事,只有天知道。
当然,乡县官员是否如此产生,我并不知道,还望指教。但是,中央官员的产生,依你引来的选举法,却没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名候选人。说的乃是,他们仅仅认可旁人提的候选人(请参看你引来的选举法)。这于是成了,乡县(或省)级官员,由人民代表提名好几个人竞选;中央官员,不由人民代表提名。乡县级官员有竞选,中央的没有。
你又说:[如果大部分人大代表不喜欢共党统治,投票时,自然是在非共党候选人的名字上画勾。起码,可以不在共党候选人的名字上画勾,以阻挠他们的当选。一旦达到多数,反共大业就完成了。 共党已经被选出台,不能当政了么]。我想,你这话违反你引来的中共选举法。因为(根据你引来的选举法),全国人大代表们投票时,并没有非共党候选人可投,候选人只有一个共产党提名的共产党员。既然如此,哪来的两个数(多数少数)?哪来的另外一个人名供代表画勾?
至于乡县省级官员有没非共产党党员的候选人,如前所述,敝人无知,还望指教。
你的这句话:[如果大部分人大代表不喜欢共党统治],从此句,我推论,你没注意美国以外的民主政府。如美国邻居加拿大,该国的民主是,如有51%的人大代表为非共产党员,共党已经被选出台,不能当政了,用不着等到提名画勾等等程序。这不能当政,只是暂时的几年。下届选举,可能就得票51%以上,又归执政。
你又说:[因此,说共党不能被选出局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是,共党完全可以被选出局]。根据我上面所论,我的结论遂是,共产党绝不会被选出台。不妨再重复一遍:执政人永远由共产党提名一人,交人民大会认可之。毫无选举可言。既无选举,怎么会选出台?
你又说:[经过以上的分析,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的主流民意不反对共党执政,甚至支持共党执政]。你这话中,如果我加[永远]两字,遂成:[经过以上的分析,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的主流民意不反对共党永远执政,甚至支持共党永远执政]。请你看看,我加得是否符合你的意思?也请问你,你是否支持共产党永远执政?如果是,那么,还办甚么选举呢?选谁呢?这不成了无的放矢?画蛇添足?
如果不加永远两字,办选举才有意义。既然要办选举,就得是真正的选举。如果一个人一个党演独脚戏,不办也罢。
说到这里,多数拥共人士可能都觉得天旋地转,脑袋嗡地一声,晕了。 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凡拥护共产党一党永远执政的人,都举着民意的招牌支持共产党的选举制度,而俺却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既然永远执政,就不须办选举。是可忍,孰不可忍?
作者:dawang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