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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斑竹提问:坛规2.6 "作者本人“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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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斑竹提问:坛规2.6 "作者本人“指谁?
所跟贴
向斑竹提问:坛规2.6 "作者本人“指谁?
--
游客
- (122 Byte) 2007-7-23 周一, 下午1:08
(538 reads)
凌华
加入时间: 2004/07/10
文章: 375
经验值: 9813
标题:
这个问题很有趣。作者本人,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204 reads)
时间:
2007-7-24 周二, 上午12:58
作者:
凌华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全文转贴,作者本人,应当指原作者。所以,郑义先生的删贴要求是正当的。
但是,如果发贴者在自己的原创作品中,部分引用他人公开发表的文字或观点并注明出处,则不应受此规则的限制。否则,文章就没办法写了。
顺便说一句,依此坛规,芦笛先生的许多逐段驳斥对手的大批判文章,如果原作者要求,也是在“酌删”之列的。不知如何酌情?
作者:
凌华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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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坛规当然不包括逐段引用批驳,引用和转贴是两回事,你是否生活在文明世界啊?
--
芦笛
- (7 Byte) 2007-7-24 周二, 上午10:06
(167 reads)
对不起,我没细看老郑的请求删帖的帖子
--
芦笛
- (283 Byte) 2007-7-24 周二, 上午11:07
(21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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