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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向斑竹提问:坛规2.6 "作者本人“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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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斑竹提问:坛规2.6 "作者本人“指谁?   
所跟贴 向斑竹提问:坛规2.6 "作者本人“指谁? -- 游客 - (122 Byte) 2007-7-23 周一, 下午1:08 (538 reads)
凌华






加入时间: 2004/07/10
文章: 375

经验值: 9813


文章标题: 这个问题很有趣。作者本人,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204 reads)      时间: 2007-7-24 周二, 上午12:58

作者:凌华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全文转贴,作者本人,应当指原作者。所以,郑义先生的删贴要求是正当的。

但是,如果发贴者在自己的原创作品中,部分引用他人公开发表的文字或观点并注明出处,则不应受此规则的限制。否则,文章就没办法写了。

顺便说一句,依此坛规,芦笛先生的许多逐段驳斥对手的大批判文章,如果原作者要求,也是在“酌删”之列的。不知如何酌情?

作者:凌华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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