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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老海川版主立即撤除本人旧文《这算什么忏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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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义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14
经验值: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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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义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版主先生、女士:
《这算什么忏悔?》一文确为本人所著,并拥有全部版权。现在被他人转贴于本网,不仅未获本人授权,且完全违背本人意志。无论本网是否有相关规则,请值班版主根据维护版权的基本原则,予以撤除。就此致谢!虽久不在老海川上帖,但我还是老海川网友,尚存我文集。恳请版主保护我的权益。
这是我十多年前所著旧文,源于我和刘晓波先生对八九民运之不同评价。多年来,我从未提起这篇旧文。一是时过境迁,我和刘晓波先生各自的观点都可能发生变化。二是撰写此文时本人逃离大陆不久,文风未变,词语尖刻锋利,自视真理在握,毫无理解悲悯,视不同意见为仇寇……等等。也是多年之后,我才看清了自己的无知虚妄,才懂得自己并非上帝的代言人,才为自己的浅薄僭越而深感羞愧。第三,刘晓波先生后来的长期表现,也改变了我对他的评价。晓波先生后来不仅做了极为深刻的令人感动的忏悔,还更加奋不顾身地为自由而战,由此而获得了极为广泛的尊敬。他成为中国大陆异议运动领军人物,那是一种经过考验的群体的选择。几年前,我的某马先生曾挑拨性地要寻找并贴出此旧文,以攻击他仇恨的标靶。因当年发表时尚无电子版,未果。如今,那位敌视弱势阶级,狂热为六四屠杀叫好的马先生未能做到的事情,被我们自家人做到了!(由是,不禁想到为何中共党史上自相残杀尤为酷烈。)我从未把此文收入我的政论文集,并永远不打算收入。敬请论坛主事者再次确认:此文贴出,完全违背了本人意志并侵犯了本人版权。请你们尽快做出妥善处理。跟帖可以保留,但跟帖中若有大段引用了我旧文的,亦应予以删除。
2007年7月22日
作者:郑义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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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老郑,现在网站人手少,斑竹并不是时时都在,你大概得等到斑竹来 -- 芦笛 - (0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10:59 (200 reads)
- 谢谢版主,谢谢老芦! -- 郑义 - (46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11:45 (280 reads)
- 麻子的名言之一:文字这种东西,一旦形成后送了出去,人们怎么理解就由不得作者了。 -- 昭昭若昏 - (0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10:34 (159 reads)
- 反对删除没有违反坛规的帖子,以免偏袒的嫌疑 -- 游客 - (0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10:16 (188 reads)
- 坛规在此 -- 芦笛 - (33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10:27 (251 reads)
- 支持!建议郑先生起诉马悲鸣长达12年的骚扰罪,如你动手,则我同时起诉马 -- 芦笛 - (103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10:09 (224 reads)
- 13年 -- 马悲鸣 - (0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10:13 (182 reads)
- 谢谢更正 -- 芦笛 - (0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10:24 (172 reads)
- 有情版主删除郑义此帖,其中有对我造谣中伤和诽谤的句子。 -- 马悲鸣 - (233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10:04 (208 reads)
- 支持这一正义要求. 希望版主尊重作者请求. -- book - (0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10:00 (131 reads)
- 你郑义发我给孔捷生的信时,可曾尊重过我的版权? -- 马悲鸣 - (0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9:44 (164 reads)
- 抬杠:是否凭您的声明而不是法庭的指令就能命令本坛该怎么做? -- 游客 - (74 Byte) 2007-7-23 周一, 上午9:36 (16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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