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鹭鸶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5/06/17 文章: 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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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胖鹭鸶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挨过饿,知道什么是人权】
光看中文,不太看得清楚。用英文就一目了然:
【I know what the human rights are, since I myself had suffered from the Famine.】
他想说的是:
“俺上学那阵差点饿死,扯什么tmd人权这人权那的,没饭吃就啥屁权也没有了。”
所以,他是特指专用名词 - “人权(们)”中的生命权(right to life)。而生命权的第一要义是:人人有不受他人杀害的权利,李外长指的大概不是这一点。他说的是:人人有不被饿死的权利。至于这种因饿致死的原因,至少在他演讲的时候,他是不考虑在内的。
李外长英文造诣颇深。文革前北大英文系毕业,后来又进修深造,作为职业外交官他也一定懂法文,而英文法文的名词绝大多数都有单复数区别,Human rights, Droits de l'homme, 或者德文的Menschenrechte,毫无例外全是复数。这些名词对李外长来说是最熟不过了,因为那些讨厌的洋人整天嗡嗡响跟在屁股后面瞎嚷嚷,外长上厕所时候都听到这种用复数表达的“人权们”,每次他瘦人家都恨的猛咬牙槽,那牙齿们就是这么搞坏的。
所以,李外长根本不可能犯这种低级的语法错误,他是利用汉语名词缺少单复数形式的特点,故意混淆概念,跟听众们开开玩笑,并借机测试P大学生的智商。
由此可见,李肇星同志确实是语言高手,极善游辞巧饰,一句“我挨过饿,知道什么是人权”,便赢得北大听众的如雷掌声,前外长由此侧身象牙之塔,毫无愧色地成为堂堂的象牙大教授。
作者:胖鹭鸶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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