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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度恭请杰出的言论自由斗士方应看先生为我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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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度恭请杰出的言论自由斗士方应看先生为我解封   
所跟贴 再度恭请杰出的言论自由斗士方应看先生为我解封 -- 芦笛 - (1701 Byte) 2007-6-23 周六, 上午1:19 (620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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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导致方应看恼羞成怒气急败坏暗杀我的两个帖之一 (285 reads)      时间: 2007-6-23 周六, 上午2:04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方应看先生如此明目张胆地拉偏架,难道真好意思?


我早说过了,我来此既是和高寒决斗,又是向贵坛贡献文章,所以,凡是私人斗殴,对公众没什么意义的帖子,我都只贴在高寒的天鹅肉论坛和所谓辩论会里去,而凡是涉及公众事务的帖子,哪怕涉及高寒,我也贴到时政评论里去。

奇怪的是,我在时政评论里贴出的《“罢免余、王”闹剧彰显了“民主精英”们乃是践踏程序正义的高手》,明明是针对高寒那封公开信的批判,高的公开信贴在时政评论,我的批判文字当然也该贴在那里,可您生怕读者看见我彻底驳倒了那封公开信,竟然把它偷偷移到《辩论会》那冰箱里去冷藏,要这么作也行,您得把高的公开信也一起搬移过去,才符合“费厄泼赖”的原则吧?

又如高寒在时政评论里贴出《有请芦笛先生》点名要我答覆,我当然必须把这答覆贴在《时政评论》分坛,可奇怪的是,他的帖子至今还留在时政评论里,我的帖子立刻就给移到了辩论会那冷藏柜里。证据在此:

有请芦笛先生 时政评论 高寒 2006-7-18 10 143 2006-7-18 18:33by 文渊再现



您难道连“机会均等,费厄泼赖”的起码文明常识都没有?真为您伤心!

最奇怪的还是,贵坛竟然不许人家批评马克思主义,我贴出批判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杰作《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竟然被您移往那冷藏箱。与此同时,高寒和其他人的粗俗骂帖却能留在时政评论里。我再次以《怪哉,此坛不许批判马克思主义?重贴被斑竹冷冻的批马杰作》贴出,竟然被你彻底删去!这到底是什么道理?您能否给大家解释一下?那篇文章根本就没有涉及高寒,完全是指出马克思主义内在缺陷的,只是在文后附上了高暴露自己毫无理解力的反驳,这也不能见容于你?

这还不算,您还要在跟帖中用大号字样声明了自己坚持错误的决心:

【芦的关于高的"重要时评"在[时政评论]发了也不是一篇两篇了,如此高也可以发N篇,[时政评论]充满了两位的"重要时评",那还要辩论会做什么?】

如果高能写出具有我那种高水平的重要时评来,那所有网人都得额手称庆。上面已经说了,我贴在时政论坛的文字即使涉及到高,也是针对他的公众言行的批判,根本不是私人打斗,例如那批判公开信的文章和建议笔会开除他的文章,都是针对他的有关公众活动进行的批判。如果这种文章应该移往辩论会,那么高的类似文字也得作同样处理,这才叫赋予参与理性论争的各方以同等机会,难道您连这都不懂?

【“私自移往”?有没有“公共移往”呢?有谁可能同意被移或被删帖吗?】

那当然是私自移往,难道如此浅显的文义,您都无法理解?您要移帖,起码得说明个理由吧?如果这么作了,那就叫“公开移往”,莫非您连“公开”和“公共”的区别都分不清?

网友当然可能同意被移被删,至少海纳百川就能做到这点,斑竹删贴移贴,网友有权抗议,斑竹有责任说明,如果被删者不服,可以向网上法庭起诉。如果胜诉,斑竹有责任恢复原帖,如果败诉,则原处理不变。

当然我也知道贵坛不可能这么作,但如果您稍有点尊重作者劳动的意愿,在这么作之先起码该和我打个招呼,说明理由吧?我要的就是公平,并不是稀罕在这儿贴文章。如果你公平处理,让我心服口服,让你删了移了又何妨?就连在我本人担任董事的海纳百川网站,我都被删帖移帖无数,几时和斑竹吵闹过?

【“包庇高寒”?如果芦笛先生认为本站包庇谁,那么本站自然就失去了为芦笛高寒提供中立场所辩论的意义。不辩也罢。】

这不是我个人认为的问题,是您的实践导致的必然结论。所谓“包庇”,就是出于私情,违反费厄泼赖的神圣原则,单向剥夺另一方的同等机会。您的移贴行为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同样是时论,高寒的公开信可以留在时政评论里,而我指出公开信彻底缺乏法理依据的批判文字却被你移往冷藏箱;同样是两人辩论,他提问的帖子可以留在时政评论里,而我的答帖却被投入冰箱。更恶劣的是居然连我批判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你都有本事删得干干净净,这还不叫包庇?这还配叫“中立场所”?

所谓“不辩也罢”本是我在冷藏箱里对你提出的要求,鉴于您不具备主办中立辩论场所的道德素质,违反了网站主持人应有的职业伦理和辩论单间的主办原则,巧妙地利用手中那点微不足道的权力,把辩论场化为删帖的变相手段,完全违背了当初你上门礼请我来此时作出的诺言,所以我要求你把那辩论会撤销,以免你将那用来作为变相删帖的手段。现在你不肯放弃这种小把戏,反倒好像我在求您开办那辩论会似的,是不是也太可笑了些?

【此贴破例保留,以后再发照删照移。 】

阿,敢情还是法外施恩哪?您要是那么理直气壮,这就请解释一下为何同样性质的帖子,高寒的可以留在此地,而我的却要无辜被删被移?

权力当然捏在您手里,您爱怎么办,当然凭您。只是若您带头表演利用权力公开剥夺他人的平等竞争机会,只怕从此就丧失了谴责共党这么做的道义资格了吧?您说是不是,方先生?就这么一个网站您都不能出以公心管理,何况是管理国家?

最后请允许我提个小小的建议:以后您给我回话,不必使用特大字体,那并不能增加说服力,只能给人一种话语霸权的错觉。

2006-7-18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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