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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谈说话艺术兼论做秀——回芦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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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谈说话艺术兼论做秀——回芦笛先生   
陈礼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20
文章: 270

经验值: 96


文章标题: 再谈说话艺术兼论做秀——回芦笛先生 (1335 reads)      时间: 2003-11-02 周日, 上午1:24

作者:陈礼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感谢芦笛先生对笔者之回应。因先生声明笔者若有回应“概不答复”,故只好借用公共园地再次借题发挥几句。



首先感到芦先生不愧深明大义之人,虽然认为笔者明显“拉偏架”,却能理解为出自“春秋责备贤者”的好心而未加怪罪。对此笔者一方面表示由衷谢意,一方面声明拙作乃针对先生《阿世》一文而发,意在附和先生感慨并与先生交流,绝无“拉架”之意,也就没有必要牵扯他人。事实上笔者不赞成任何人对任何网友指名道姓出言不逊,因为这种做法于私降低身份于公败坏风气,二者皆不可取。正因为此笔者也早已声明不赞成给任何网友戴“网特”帽子。这一点还请芦先生明察。



笔者造访《见坛》原为在思想上保持与海内外同胞之联系。近两年来虽偶然发表过一些随笔,更多的则是学习了解他人思想。收获良多之余,深感此地人才济济精英荟萃。子曰三人行必有吾师焉。《见坛》二百多网友中,常常有以教我的少说有几十人。虽然各自想法不完全相同甚至完全不相同,但是笔者喜欢在各种思想交锋过程中观察各自占有的事实和推理的方法,从中得出自己的结论,一如当年在研究生院修课一般。芦先生回应中提到的几位网友都是笔者素来敬重之人,芦先生自然也不例外。值此国家不幸黎民有难之时,十分希望各位能心平气和共商救国之道。看到各位良师益友意见不合便恶言相向,心中之痛跟James Lee君一样。



芦先生自承做过把《罕见奇谈》化为祥和讨论园地的“春梦”,并为此起草本坛第一份宗旨。对此笔者表示由衷敬意。芦先生又说经过两年实践发现此乃“严重脱离国情民俗的美丽的乌托邦梦想”。对此笔者则不敢苟同。首先,本坛多数网友从来未曾对其他网友进行人身攻击。其次,本坛多数贴子即便涉及观点交锋也不含人身攻击内容。事实上本坛有无数次各种议题的讨论自始至终都在祥和气氛中进行。这些就是我们继续做梦的基础。



笔者赞成芦先生把网上文章分成立论之作和打架贴子,但不明白后者的意义究竟何在。芦先生说“就是要让那些清流难受难受”。问题在于让别人难受的同时自己未必好受。别人的难受无法证实,而自己的难受是心知肚明,因此大可不必。何况网上争吵未必都是别人发起。各人多检点自己,少苛求别人,往往可以干戈化玉帛。即使自己真的白璧无暇,过错全在他人,似乎也没有必要“痛暴对方”,除非作者认为作为第三方的读者也都有“智力上的严重缺陷或道德上的双重标准”。



本坛网友草庵居士给自己立下的规矩是“小弟无才,只喜欢讲真话,是否有理有据就需要各位大老自己辨别,时不时的误人误国,责任不在于本居士,而在各位是否明查秋毫。不过,本居士对自己讲过的话绝对的负责,各位在批判时均可引用。对于探究本人身份及人身攻击之贴,恕本居士无理,一概不回。”笔者对此十分欣赏并引以为戒。如果所有网友都能采取此一态度,网上口水战应该是打不起来。



窃以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式的斗争哲学其实是芦先生要“全面深刻清算”的“党文化”的一部分,恐怕还是不要发扬光大为好。子贡问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 孔子说:“其恕乎!”对于无权无势而意见相左的网友同胞恐怕还是多多练习这个“恕”字比较好。



人的经历不同,境遇不同,想法自然会有不同。只要不是丧尽天良鱼肉百姓者流,应该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惟我独尊诛除异己式的思想专制是芦先生要“全面深刻清算”的“党文化”的又一部分。



就拿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我们愿陪刘荻坐牢”活动来说,有人赞成有人反对,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反对者对赞成者所作人身攻击之激烈,什么戏子做秀、追名逐利、吃人血馒头等等,要多难听有多难听。至于吗?



这件事情的原委是现已身陷囹圄的杜导斌网友于九月二十五日提议:



组织起一次“志愿摹拟坐牢”活动。参加“志愿摹拟坐牢”的人,在这一个月里,自主选择一个夜晚,把自己关在黑暗里,不开灯,不睡觉,不工作,不娱乐,不阅读,离开朋友,离开亲人,亲身体验黑暗和恐惧,亲身体验孤独与寂寞。我们希望用这些人性化的方式,唤起世界关注刘荻,关注杨建利李毅兵黄琦等等所有深陷囹圄的政治犯良心犯。



只要不带偏见之人都可以看出这次活动的目的无非是要“亲身体验黑暗和恐惧,亲身体验孤独与寂寞”,并以这种方式“唤起世界关注刘荻,关注杨建利李毅兵黄琦等等所有深陷囹圄的政治犯良心犯。”这件事情可以做到,因此笔者签名了,也做过了。老实说当时感觉并不舒服,心中萦绕不去的想法是“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什么事情都耽误了。”当然跟真正的牢狱之灾相比这完全不算一回事,也没有什么值得张扬之处。笔者确实没有想到会因此而跻身“戏子”之列,没有想到参加“炒作自身功名的演出”。其实黑暗中孤身一人,想做戏也没人看。



当然芦先生有不同看法,要我们“别演戏了,它只能帮倒忙,坑害倒霉蛋。这种廉价演出的唯一效果,除了让你们感受廉价的心理满足之外,便是让中共迁怒于刘小姐。”笔者生性愚孥,虽然理解“帮倒忙,坑害倒霉蛋”和“中共迁怒于刘小姐”是响应杜导斌提议的可能后果,但是实在不明白芦先生究竟依据什么说这些后果是“只能”和“唯一”的。一方面,从历史上看,即使没有外人声援,倒霉的往往还是倒霉。江西人民对黎九莲的声援或许导致中共迁怒于黎小姐将其杀害,可是没有人声援的钟海源照样被中共枪杀取肾。遇罗克、张志新身陷囹圄时没有人陪他们坐牢,中共好像也没有对他们高抬贵手。另一方面,近年来因外人声援而形成舆论压力甚至外交压力而导致中共放人的案例也有不少。魏京生、王丹等都因此而获得自由,最近的孙大午案或许也与此有关。其实,从严也好,从宽也好;抓人也好,放人也好;主动权都在中共手中。中共爪牙一再禁止受害者说出真相,正表明他们害怕正义人士的声援。如果真如芦先生所说海外人士的声援(不是劫狱!)便会导致中共政权加害于一个弱女子,这样暴戾的政权难道还是“极度弱化了的专制”吗?芦先生的意思是为了中共政权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我们必须噤言匿声,静观其变。然而历史证明对于暴虐的沉默就是对于暴虐的纵容。马丁·尼莫拉牧师的话值得我们永远记取。



芦先生担心中共政权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担心“良心可以杀人”,固然令人起敬。问题是各人对良心的解释不同,芦先生本人也是受良心逼迫才“出来扫众人作秀的兴”,要众人三缄其口。既然如此,焉知“可以杀人”的必定是杜导斌等人的“良心”而不是芦先生的“良心”呢?音量调低一点,语气缓和一点,照样可以说话,而且效果会更好。



社会问题是复杂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也是复杂的。提出自己见解的同时也尊重他人见解,于人于己于解决问题都有好处。惟我独尊、固执己见、视自我如孔明、视他人如阿斗的才真正是哗众取宠表演欲强,最终难免为众人所不齿。我们身在自由世界,只要是真心实意而不是带着假面尊重别人,即便不“阿世”应该也不至于有“祸从口出”之虞,即便真的“祸从口出” 应该也不至于心怀愧疚。



这些肺腑之言乃笔者人生体验,愿与芦先生及各位网友分享共勉。



另外关于笔者与洪哲胜先生之争容另文澄清。

作者:陈礼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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