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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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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非法之我见
常委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6/01/10
文章: 2007
经验值: 36271
标题:
非法之我见
(245 reads)
时间:
2007-5-04 周五, 上午12:39
作者:
常委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那样一个不是没法,而是权大于法的年代,谈法近于奢侈。在那个年代(不是说现在不是,而是那个时期更典型)法的界限不是明文规定在纸上的那个界限,而是当权者划定的界限,这个界限在一定条件下,会突破。文革由最高当权者发动,几乎所有法定权力机构被打烂,包括公检法,就是违法最大的突破,群众跟风打砸抢,武斗,杀人等违法也就不算什么了。这些违法活动当时和文革后基本上都没有按法律程序进行清算。
其实我们考察一下历史,每次“违法”的突破基本都是当权者带的头。比如四五在天安门广场非法吊唁周恩来,就是非法搞文革,后来又让邓小平靠边站后续发展。后来四二对抗(违法)形势发展到新华门,那也是先有当权者违法的突破。不是吗?首先,在这之前,汪东兴叔叔,张耀词叔叔抓江阿姨等的时侯,出示了法官签署的拘捕令没有?显然没有。策划人叶剑英华国锋也知道不合法,就说了个下不为例。这就是突破!审判江青那么多死罪,只判死缓,显然又是不合法,缓刑两年,毫无认罪之意又改为无期又是违法,这些都是违法突破成合法的典型案例。这些都说明什么呢,说明文革违法,但不能说,不能追究。要保住党,党的文革违法当然不能判不能审。当权者这样的突破都敢干,因此学生非法集会从天安门发展到新华门也就顺利成章了,学生也需要突破。
邓爷爷连续废了三任党魁,其中有两任是总理级,这期间国家权力的变更走了什么法律程序没有?没有,因此,学生群众用非法的形式表示一下不满也只不过是当权者违法的延续。
六四前学生占领广场绝食和文革中红卫兵占领广场接受毛主席检阅其实都是非法的,这些都是当权者首先违法引起的。问题是如果这种被动的非法造成全国性危机,按法应该由人大发挥作用解决危机,但是实际上没有,当权者再次抛开国家根本体制,非法动用军队,学生的非法并不能代表军队是合法(自卫)开枪。至少可以动用司法调查大规模杀人的合法性。
因此当权者的违法以及由此引出的其他非法活动不断形成恶性循环
的形势下,去指责一方非法,而另一方打击非法如何如何正确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当比如律师可以公开根据法律条文为法轮功学员遭受狱警酷刑进行公开辩护时,我们谈论非法和打击非法才有实质性的意义。当然到那时,大规模的非法对抗式集会也许没有必要了,因为当权者的违法可以诉诸法律来解决。什么陈良宇捉维权律师,又有人来捉陈良宇,这一切都不要走法律程序的闹剧也就不会再有了。
我觉得现在为合法非法争得死去活来实在没必要。
作者:
常委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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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从逻辑上只有两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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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
- (267 Byte) 2007-5-04 周五, 上午11:23
(112 reads)
士别三日,您老是越来越糊涂啦,真让洒家刮目相看,希望您老继续愚昧地滑行,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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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若昏
- (0 Byte) 2007-5-04 周五, 上午7:37
(56 reads)
所以就有了利用法律给竞选对手马英九泼脏水,给非阿扁系的谢长廷也可以泼,
--
咱老百姓(真)
- (106 Byte) 2007-5-04 周五, 上午1:48
(89 reads)
老常在分析法律问题时,别忽略宪法的宪法 -- 点菜律
--
随便
- (35 Byte) 2007-5-04 周五, 上午1:44
(10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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