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
加入时间: 2006/08/23 文章: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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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局外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适才见到余大郎破口大骂,说我是“蔫蔫怪”,是“大喷”,是心理变态,是要血洗民族三遍的斯大林,等等,等等。
哈哈,有趣,我又不是那个深怀博大仁爱的悲天悯人的圣人才子了?
足下不是前些天才在独立评论论坛公开表示“原谅我”,并再度代“童贯”收买我么?就算我当场坚拒,让你闹得灰头土脸,也不该马上就现出这种小人德行来吧?
你这超级13点怎么蠢到无法理解世上最简单的道理,非要说我“心思难测,念头特别逻辑奇异,不合世道人情”?如果你明白最起码的世道人情,那就应该立刻看出以下几点:
第一,是你该跪求我原谅的问题。你到处抓屎糊脸,自称被中共国安公安倚仗为股肱,甚至在公共论坛上代他们收买我,比美军招兵还闹得更加惊天动地,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我当然要公开表态,坚拒收买。这是大义所在,我岂能含糊?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把我逼到这“大义灭友”的地位上去的。
第二,你代国安公安收买我不成,竟然恼羞成怒,一面在公共论坛上借用中共名义赤裸裸地威胁我的人身安全,一面在你办的那个特务网站(这是你多次自夸的,我不知是否属实,姑尊重你的意愿如是说吧)上强行盗用本人名义发表芦文,企图造成我已经被国安公安收买的事实。此后你更造谣惑众,甚至把海纳百川俱乐部内坛帖子偷盗出来,公开贴在公众论坛上,加以巧妙篡改,造成俱乐部同仁热烈讨论加入那特务网站的假象。甚至把安魂曲贴在内坛的帖子硬说成是贴在外坛的,不但公开披露国安公安“高度赏识安”的机密(这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真相是否如此,我不得而知),败坏他的名誉,而且企图挑起我和他的大战。在这过程中,你乱伤无辜,不但把和与此事根本无关的总斑竹老2、安魂曲等人拉扯进来,而且更将海纳百川俱乐部6位无辜同仁在内坛贴出的毫无相干的帖子发表在公众论坛上。
第三,尽管你干出种种正派人无从想象的烂污事体来,对我个人造成的伤害史无前例,但我仍然怜才心切,因为你是个艺术家,而我对美术素有爱好,因此爱屋及乌,且顾念旧谊,兼之自幼秉承儒家庭训,素有不忍人之心,所以,除了形格势禁不能不采取的辩诬措施外,并没有斩尽杀绝,甚至没有履行原该履行的公民义务,向FBI举报你(其实这事本身就说明儒家传统确有与现代公民义务不兼容之处),只求你不要再来纠缠我,坏我名节,只愿与你相忘于江湖,从此非友非敌。我之对于你,可谓仁至义尽。老实说一句,我还从未在网战中如此温良恭俭让过,那完全是对艺术家的尊重造成的soft spot。
迄今为止,我已经两次提出与你相忘于江湖请求,你每次都答应了,我至今一直信守承诺,但每次都被你主动打破。第一次达成协议后,没上两个月,你就在《矛盾江湖》造谣污蔑我并再度大肆盗载芦文,导致战端重开。此后你进入亢奋状态,如中风魔,完全丧失理智,竟然在那儿扬言准备以间谍之身去坐美国监牢,在里面写回忆录。我怕你真的闹出事来,给你去信,让你不要再闹了,并重申愿意和你相忘于江湖的意愿,你又再度同意。不意个把月后我去独坛,你竟然又来跟贴,再度代国安公安收买我,再度逼得我当众坚决拒绝收买。你抓屎抹脸,闹得全天下皆知。以致前两天某网上混混竟然说我主动打电话给你,不是为了刺探国安对芦笛究竟掌握了多少情况,而是去求你为芦选设计封面,再度逼得我不能不澄清事情真相。那噩梦恐怕要追逐我一世。我这辈子大概什么也别想干了,TMD天天辟谣得了。你看看,你这超级13点究竟作了什么大孽!而我前世又究竟作了什么孽,让你这超级13点如冤魂附体一般缠上了?
胡先生,我再度重申:
一、过去发生的一切,是你那常人难以想象、更无法理解的特殊耻荣观造成的。你自己以被中共国安、公安收买为人生至荣,到处炫耀不说,还要把这种“殊荣”强加给我,多次公开私下给我塞钱不说,还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使用种种手段,企图造成既成事实,把我逼上梁山,逼成中共特务。这种节骨眼上,我当然只能毫不含糊地向天下人说明真相。是你对不起我,不是我对不起你。
二、尽管如此,出于怜才和尊重美术家的特殊个人情结,我对你始终网开三面,从未像对待其他网上流氓那样无情地对待你。每次都是你撕毁承诺主动攻击伤害我,我被迫还击。而且,每次都是我主动私下建议停火,提出彼此断绝一切来往,保持非友非敌关系的请求,这里不妨贴出我在去年11月间连续给你去的两封信(说明,这是我自己写的信,毫未披露任何网人不知道的隐私,就算是延迟发出的公开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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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November 19, 2006 7:15 PM
胡安宁先生:
最近见你还在网上闹,而且越闹越凶,颇有失控状,令人啼笑皆非,不能不表明我的立场。听得进去与否全在你,我反正尽到责任,日后问心无愧就行了:
1、没有你那病态幻想出来的“狼芦匪帮”,更没有你病态幻想出来的“X师爷”,芦某是顶天立地、独往独来的奇男子,不屑于去与人结成什么阴谋集团对付谁,遑论对付你这种敢于和善于自伤的无聊小丑。
2、我天生没有仇恨人的功能,只有鄙视人的功能,对你有过恼怒,但并无深仇大恨,并不会去算计你,更没有什么仇要报。唯一的愿望就是像摆脱老贝那样摆脱你的纠缠,与你相忘于江湖(请别误会是我想让你宽恕我,第一,该请求宽恕的不是我而是你。第二,我对你既问心无愧,又从不拿你这种白痴小玩闹当回事,遑论害怕你的报复。我只是对你的死缠烂打腻透了,如同当年害怕贝苏尼的无耻纠缠一般)。
3、对你和狼协的财务纠纷,我毫无兴趣介入,两次都是被你愚不可及地逼反的。和你闹的目的很简单,并不是为了报不存在的仇,而是为了洗清自己的名誉──你这超级13点到处卖弄你是“童贯”亲信,在众目睽睽之下代人家收买我,我不把事情说清楚,务必要玷污自己最珍惜的名声。两次给你下最后通牒,后来通知你“惩罚三部曲”,都只想达到一个目的,让你知所忌讳,停止在贵网站上冒充芦笛并盗载芦文,以免玷污我的清誉。
4、全亏你和我大吵大闹,自我炒作,现在我已经达到了撇清自己的目的──谁都知道贵网站那芦笛是你冒充的,谁都知道我和你闹翻了,所以后面那两部曲,我不会再去兑现了。我没有去FBI举报你,也不会去举报。早跟你说过了,这个良心障碍我无法突破。我芦家祖祖辈辈忠厚做人,清白传家,从未出过告密者,我虽然嘴毒,但心不毒,真正无情狠辣的事我是干不出来的。当然我也明白,以你那种猥琐卑污的境界,绝对无法理解我的话语,更不会相信,正如你那种阴暗心地决定了你一定先编造出个“狼——芦——2邪恶轴心”,后虚构出个“X——狼——芦邪恶轴心”来一样。你无法理解比你高尚的人,这其实也不是你的过错,应该悲悯。
5、其实也用不着我举报,是你自己一直在公众论坛舍生忘死地举报自己。请允许我再重复一遍:半年来你在公众论坛上的自我举报,特别是威胁我的那些话语,如果整理起来寄到FBI去,足以让人家立案侦察了。芦某是有所不为的仁厚君子,网人并不都是这样,要是你的老相好如徐某人之类搜集起来给FBI寄去,你给抓进去了,可别以为是我干的,从头到尾都是你自作自受,须怪不得我。
6、哪怕是头让敬爱的叛徒内奸工贼刘主席关怀下制造出来的万吨水压机压扁了的白痴,都不会干出你干的那些蠢事来。中美双方都有网监,你半年来的表演双方都看在眼里。你那些白痴吵闹,务必一劳永逸地开罪中共当局,让人家恨得牙痒痒的,也一定会引起美国反间谍机构的重视。如此闹下去,你一定会把自己闹进FBI的监狱里去,也一定会被你的中共主子抛弃,最后成了丧家之犬。
所以良言相劝:不要再自伤了,你这个常人绝对无法设想的专门抓屎糊脸、决不让自暴隐私的老贝专美于前的白痴!
的确,你和她都是无人可以超过的网上尤物,共同特点是没有是人都有的羞耻感,不知道哪些话不能在人面前讲出来。另一个共同点是一定要来纠缠我,总以为我会回心转意,全不知道我对二位只有鄙视(我对她主要还是智力上的鄙视,对你则既有道德上的鄙视,也有智力上的鄙视)。再一个共同点是以为我会怕二位,老贝当初威胁我:“芦笛,你记住,我这辈子决不会宽恕你!”还有什么“一定要摧毁芦笛”的庄严誓言,你也说什么你决不会宽恕我,成年人竟然会说出这些疯癫话语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二位宽恕不宽恕,who care china?难道两位捏了我的什么7寸,所以我得为二位的“不宽恕”吓得灵魂出窍?
7、我已经戒网,以后也再不会在网上写作了,建议你不要再把我当成假想敌。我倒无所谓,只是你必然要因此奋勇自杀,进入持续亢奋状态,连续痛暴隐私,直到引起FBI的注意,或是共党派人来有效地让你住嘴为止。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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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0, 2006 8:36 PM
白痴:
看来你是绝对没有足够智力明白我前信说的事了,再为你重复一次吧:
一、你不配谈什么和平转型国家大事,你屁股还让海风吹着呢,你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快盖上你的宝臀。你在网上公开写回忆录,自承是共特,还说什么准备去蹲美国监狱,在那里面写回忆录等等。这他妈的不是共特是什么?难道美国也跟您的伟大祖国一样冤枉无辜?
因此,你这么闹下去,势必开罪你的共党主子,让他们痛悔找了个狂泻的破屁股,说不定要派人来(毛主席阿派人来)一劳永逸地缝合上那破屁股,就算不这样,你也要迟早让你的老情人们举报到FBI去。按你的自己交待的,足以立案侦察了,这可不是我吓唬你,你这个法盲。早就告诉过你了,自称是共特没太大关系,但自称共特还在网上公开威胁要举报你的人,那就绝对是犯罪了,不信你去找个律师问问去。
二、FBI如果调查,小菜一碟耳,人家立刻就能查明你的经济来源,而据我判断,你确实拿了共匪的脏钱,还不是说大话自吹手眼通天,如果你是自费办网站,绝对不可能拼命给人塞钱,在我多次明确拒绝后还如此,甚至公开塞到众议院去,比美军招募兵员还惊天动地。就连Novell都看出了这点,所以他吓得把你的脏钱捐给了希望工程。
三、就凭这些,你就是受外国政府秘密津贴在美国从事政治活动的间谍,足够起诉了。
四、你若坐牢,我乐观其成,我现在对你这种没底线还满口仁义道德的无耻小人只有深恶痛绝的──这世上什么烂事你做不出来?早在和狼协翻脸前,你就深谋远虑地用抓版的方式系统下载内坛的帖子,以备不时之需。后来竟然连续四次把内坛帖子贴在公众论坛上,两次是全文,两次是标题,无辜受害者多达6人,此外你还“梦游内坛”,披露海纳百川俱乐部内部工作分歧,渲染夸张为子虚乌有的“非文人带头率领全体同仁驱逐芦笛”。
最令我震惊的是你演戏的逼真,不但倒打一耙反咬我带头贴内坛帖子,而且竟然还敢反过来逼我去与安魂曲对质!以致我一度怀疑是不是你记错了,把在内坛盗窃的帖子记成了在众议院下载的,直到你后来贴出抓版下载的内坛帖子目录,我才确定了你绝对不可能弄错,而是故意演戏。所以,对你这种人渣来说,唯一合适去的地方就是监狱,在中国如此,在美国也如此,你早就该进去了,你在外面呆了这么些年,完全是美国司法机构失职。
五、但我还是连写两封信警告你胡闹的后果,那目的并不是拯救你,而是说清楚我没有举报,你以后给抓进去(那几乎是必然的,我简直是翘首以待这一天,而且深知你这白痴一定不会让我白等),不要以为是我干的,就这么回事。既不是可怜你,更不是同情你,只是希望你不要张冠李戴。如果你一定要赖在我头上,那我也无球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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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信句句是金玉良言。希望你把它打印下来,贴在床头天天读,晨昏各读一次,否则只怕是真要把自己送进大牢去,或是让中共派杀手来一劳永逸地请你住嘴。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
几乎忘了说,多谢你那奇文,解脱了我长期的担忧和惊恐。你自称手眼通天,对芦笛的一切了如指掌,吓得我一愣一愣的,不料刚才看到大作中这段话:
“譬如矮个子‘缺牙龙’皮肤黑,性压抑难喧泄;变成虐待狂,
专门暴打淑女──那个LL马卢·却称有恐女症,即自供‘[]无能’
不能人道,是为典型。”
顿时一块石头落了地。感谢你终于让我如释重负,13点。
还有,如果以后还有人要引用你的语录来证明我被中共收买,则我虽然作出与你非友非敌的承诺,还是只能义无反顾出来澄清事实,包括在必要时播放你我通话录音,以证明我连续六次坚决拒绝领取你主动提供的稿酬,并在最后坚决声明我只能为贵网站无偿写作,这就是合作前提,违反这前提我就坚决不加入,以此证明本人清白,免遭你的连累。区区自保苦衷,还望鉴谅,是祈!
作者:局外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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