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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从公民守法谈六四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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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从公民守法谈六四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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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从公民守法谈六四惨案 (136 reads)      时间: 2007-3-13 周二, 下午11:1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谈到六四,有一种说法就是政府颁布了戒严令,学生不遵守,所以导致最后屠杀.如果你上街游行示威,控诉对现行法律体制不满,那么你的行为或多或少触犯现有法律.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在领导美国种族平等运动中也爆发过大规模的警民冲突,为此还坐过牢.所有的法律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社会平衡的产物.再说维护社会治安是警察的职责,政府却动用军队武装清场.所以王丹说的没错,学生只是违法,政府是犯罪.
还有一种说法是政府处理事件没有经验,反应过度.我们假设你有一群孩子,不管为了什么,你把门锁了不许他们出去玩.孩子们不听你的.而且还拿锤子砸门.你会不会拿枪把其中两个打死,然后对其余的说:看见没?再闹把你们全打死.事后,你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我只是管理孩子没经验,反应过度.如果你说这很正常,那我无话可说.其实这反映了政府视人民如寇仇.潜台词无非是:这帮下贱的奴隶,反了他们了.动用军队这一着,我早说过看似凶狠,其实是险着.中共造反的时候,当然是提着脑袋干革命.等掌握了政权,就算满身蚤子,还得摆出一副贵族样.这杀人放火的活是不会亲自出马了.这样问题就来了,这些拿着枪杆子的是群比被镇压者更让统治者看不起的奴隶.这镇压的执行者与被镇压者之间根本没有利益冲突,甚至可以说是利益一致的.所以如果组织得好,这一着完全可能授人于柄.让反对者借机发难.后来的苏联与东欧都是这种情况.
所以六四惨案是政府犯罪,反对者没有经验,无能的结果.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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