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qing的评论
March 6th, 2007 at 9:34 pm
既然毛泽东都是“汉奸”,他所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就是非法的汉奸政权了!汉奸政权立法规定中国人不能批判汉奸,到底这是甚么狗屁呢?
到底甚么是“汉奸”?定义是甚么?共产党既然以前是汉奸出卖中国给前苏联,为甚么今天有权判断谁是汉奸呢?蠢人做大事的共产党,做甚么都只能是浪费中国人时间!解散共产党就甚么事都没了吧!
王希哲的评论
March 6th, 2007 at 9:53 pm
毛泽东与共产党(甚至20年代联俄的国民党)历史上的“汉奸”,是上世纪“国际主义”思潮产生的历史阶段的认识问题。是可以觉悟改正,而且事实改正了的问题。改正了,今后维护民族利益了,人民支持了,就不再是汉奸也不再是汉奸政权。作为历史,你可以继续揭露它批判它,但目的是吸取教训,今人不可再作汉奸。